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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有救助,民生有温度——东乡县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政策来了!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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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减轻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落实好医疗救助政策,根据甘医保发〔2025〕58号、临州医保发〔2025〕40号文件要求,我县正式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依申请医疗救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对象及认定条件

1.救助对象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且救助身份在有效期内。

2.费用条件

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25年甘肃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4元)。

3.费用范围说明

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是指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普惠商业健康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实际负担的费用总和。

二、申报所需材料

1.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申报材料规范准备;

2.需提供民政系统刚性支出家庭纳入凭证(系统截屏)。

三、申请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填写《甘肃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书》,向户籍/认定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乡镇审核

由乡镇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患病情况等进行审查核实。

3.乡镇公示

材料齐全、情况属实、身份一致的,按规定进行公示。

4.汇总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每月5日前将相关资料汇总上报至县医保局。

四、工作注意事项

1.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患者资料,严防丢失、遗漏。

2.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和办理流程,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套取医疗救助基金,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五、咨询联系

东乡县医保局电话:0930-7122388

联系人及电话:

杨淑珍:13993060958

马  倩:13993004397

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向所在乡镇咨询办理,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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