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有救助,民生有温度——东乡县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政策来了!
为切实减轻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落实好医疗救助政策,根据甘医保发〔2025〕58号、临州医保发〔2025〕40号文件要求,我县正式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依申请医疗救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对象及认定条件
1.救助对象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且救助身份在有效期内。
2.费用条件
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25年甘肃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4元)。
3.费用范围说明
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是指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普惠商业健康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实际负担的费用总和。
二、申报所需材料
1.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申报材料规范准备;
2.需提供民政系统刚性支出家庭纳入凭证(系统截屏)。
三、申请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填写《甘肃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医疗救助申请书》,向户籍/认定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乡镇审核
由乡镇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患病情况等进行审查核实。
3.乡镇公示
材料齐全、情况属实、身份一致的,按规定进行公示。
4.汇总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每月5日前将相关资料汇总上报至县医保局。
四、工作注意事项
1.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患者资料,严防丢失、遗漏。
2.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和办理流程,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套取医疗救助基金,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五、咨询联系
东乡县医保局电话:0930-7122388
联系人及电话:
杨淑珍:13993060958
马 倩:13993004397
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向所在乡镇咨询办理,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