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部署推进会召开
7月5日,东乡县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部署推进会,县政府副县长、东乡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冶丽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深入学习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对《东乡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对全县文物普查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深入推进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利用各项工作,助力东乡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成立东乡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按照全县文物普查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提供本系统文物线索,组织动员有关单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普查工作,协助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三是要强化工作落实。文物普查工作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作用,落实好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各乡镇政府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坚决扛牢落实属地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文物普查工作。所有成员单位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文物普查工作对接落实,建立完善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顺畅、落实有力。
东乡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