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二:东乡县2026年牛羊肉产销奖补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东乡县2026年牛羊肉产销奖补项目
二、奖补内容
在县域内自养或收购农户、合作社的牛羊,并进行屠宰销售的牛羊肉产销经营主体,按照牛羊肉销售额的1%进行奖补,每家经营主体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
通过实施牛羊肉产销奖补项目,建立“牛羊肉销售经营主体+牛羊养殖主体+养殖农户”的牛羊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农户、合作社等牛羊养殖经营主体,提升全县牛羊养殖农户、合作社等主体的养殖经营积极性,刺激牛羊养殖及牛羊肉屠宰、加工、经营等全产业链发展,稳定牛羊肉价格,促进牛羊主导产业联农带农促农发展。
三、奖补期限
2025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为奖补统计周期,一次性核定落实奖补。
四、奖补条件
1.申报企业、合作社、养殖场等经营主体必须是在东乡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主体自养或收购农户、合作社的牛羊,且产生牛羊肉销售实际业务;
3.销售产品取得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经营主体优先享受销售奖补;
4.享受“东乡县消费帮扶奖补资金”的企业不予奖补。
五、申报材料
1.销售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
2.销售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台账、出栏登记表;
3.订单销售需提供订单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收款凭证、银行流水单。线上零售部分提供物流发货单据、收款凭证、银行流水。
六、奖补流程
1.主体申报。经营主体在方案印发后,一个月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请纳入该项目实施主体。
2.资格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受到实施主体申请后,对该主体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3.过程管理。通过资格审核的,对其生产经营及销售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抽查,进行过程管理。
4.资料审核。2026年10月8日-10月31日各实施主体上报项目资料,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申报材料要求进行审核;
5.结果认定。根据审核结果认定奖补资金。
6.公开公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补贴对象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为10天。
7.落实资金。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落实奖补资金。
东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