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1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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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落实各级路长责任,确保路长职责有效发挥,推动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基础保障,制定《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于2023年5月份起草拟定,于6月11日通过交通局内部审定,在6月12日征求了20个相关部门和24个乡镇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6月21日司法审查并结合意见建议进行修改。方案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第二章为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等两个方面的七点具体措施。第三章为主要任务。第四章为管理流程及标准等两个方面的五点具体措施。第六章为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

二、主要内容

《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主要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公路路长组织管理体系,建立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第二部分是提出完善“路长制”工作机制的具体要求。县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统筹、指导、考核等工作,不断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体系和保障制度,加强对乡镇、村两级的监督考核。

第三部分是县级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县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县、乡、村三级路长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分别对所辖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负直接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是明确了有效落实“路长制”工作的保障措施。要积极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职责,细化县、乡、村三级路长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

第五部分是要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公路有关标准,加强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将“路长制”有关信息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示范围,向社会公告县、乡、村各级路长名单。总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

第六部分是对路长制实施方案提出的具体保障措施,可以更为有效的落实好路长制实施方案。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