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公示
一、编制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促进东乡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编制东乡县城三版总体规划的批复》,结合东乡的实际情况,编制《东乡县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化、产业、旅游,按照“规划引领、产业带动、项目支撑、设施配套、城乡统筹”的要求及“核心崛起、两翼起飞”的思路,以彰显城市特色为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有序转移农村人口为核心,以重点城镇建设为突破,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实现区域统筹,全面建成布局优化、规模适度、特色鲜明、功能完善、文化浓郁、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民族性城市。
三、规划重点
1、确定区域发展定位:重点研究东乡县在兰州都市圈、临夏州等区域中的作用及协作关系,其定位必须与周边城市协调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升其在区域中的核心竞争力。
2、调整产业结构:判断产业发展阶段,选择优势产业,进行产业布局;提升第三产业比例,加强旅游产业、工业产业的研究,强化优势产业,拓展新型产业,增强城市经济的发展活力。
3、科学预测城市发展规模:从县域人口城镇化的大背景解析人口发展规模,并结合人口发展现状和县城用地条件,科学预测人口增长趋势,合理界定城市空间增长边界,明确城市近期和远期的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4、加强城乡融合与统筹:提出县域城乡融合统筹发展战略;坚持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加强对县域重点发展地区的建设指引,引导城乡统筹发展。
5、研究县域旅游发展:分析旅游资源和旅游发展条件,进行旅游定位和旅游发展规划,并与周边旅游资源相结合,提升县域旅游发展水平。
6、优化城市布局:城市用地布局必须与现有地形条件和功能定位相衔接,针对现状建成区及可开发区的特点进行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着重研究城市生活、服务等用地合理布局及发展方向,为城市未来的发展提供空间支撑。
四、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5年-2030年,其中:
近期:2015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五、规划层次
本规划按照地域范围分为县域、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县域:东乡县域行政区范围,总面积为1510平方公里。
2、规划区:包括毛毛村、张王家村、大庄村、和岘村、王家村、巴牙村、巴苏牙村、马场村、伊哈池村、马场村和白家村,面积为49.2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北起卡黑村,南至伊哈池村和污水处理厂,东起白家村,西北至现状水厂,西南至王家山,另距城区东侧1.5公里处新建洋芋市场纳入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约3.5平方公里。
六、规划实施主体
本规划经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由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
联系单位:东乡族自治县规划局
联 系 人:陈占祥 联系方式:13993010688
2、编制单位
规划编制单位:甘肃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项目联系人:李刚 联系方式:13893669050
八、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的期限为2015年12月1日-12月30日,为期30天。您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信件、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规划委托单位或规划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