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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来源:县委办、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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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东乡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9号)和中共东乡县委办公室、东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东乡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19〕1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东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卫生健康局加挂县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第四条  县卫生健康局接受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县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草,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县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三)负责协调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州上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落实全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

(六)负责职责范国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佔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组织实施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供应、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医药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中医药技术标准、机构建设标准和专科(专病)建设;负责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技术服务和行业准入、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名中医培养和评选;推广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

(十二)承担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十五)指导东乡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卫生健康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东乡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摸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街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我省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息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办公电话:0930-7121079

办公地址:锁南镇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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