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乡

来源:县委办 发布时间: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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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族自治县赵家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9〕52号)和《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第二条中共东乡族自治县赵家乡委员会(以下简称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支持和保障各类组织依法充分行使职权。东乡族自治县赵家乡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加强基层政权、推进基层民主法治

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等工作。东乡族自治县赵家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本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乡党委、乡政府主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基层政权,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基层审批、完善便民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强化社会治理、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基层民主、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和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乡风文明等方面履行职能。

第三条乡党委、乡政府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

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治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

1.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3.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4.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乡村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平安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城市、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第四条赵家乡设置党政机构4个,具体为: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乡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和组织人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督促检查、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群众工作以及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信访投诉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产业开发、农村经营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教育、科技、文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交通、电力等工作;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指导自然资源的规划和利用、乡村建设;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计划生育、卫生健康、民政事务、残疾人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保障等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禁毒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政法、村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法治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第五条赵家乡设置事业单位5个,具体为:(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农机等方面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示范引导培训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路维护、道路安全等相关工作。

(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农民工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牌子)。主要负责优化发展环境、乡村建设规划、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劳务培训、输转、维权服务方面的工作;协调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旅游资源的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参与旅游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和旅游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文化、教育、体育、广电等工作,组织实施群众文体活动,为丰富人民群众文体生活提供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等工作。

(三)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开展各项行政事务受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服务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等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主要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数据信息管理维护、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帮扶解困和化解矛盾等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和执法力量,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第六条按有关规定,赵家乡设置纪委(监察室)、人民武装部、人大办公室等机构,履行相关职责,接受乡党委的领导,不计入机构限额。赵家乡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等群众团体机构,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设置,履行相应职能。

第七条机构规格和编制核定。

(一)赵家乡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9名,工勤编制2名。赵家乡党政机构均为股级。赵家乡核定领导班子职数8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乡长);人大主席1名;乡长1名,纪委书记1名(兼任监察室主任),副乡长2名,武装部长1名。

(二)赵家乡所属事业单位类别均为公益一类,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建制,其他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建制,共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2名,共核定领导职数6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5名。具体为: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牌子),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6名,核定主任职数1名(副科级)。

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农民工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牌子),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核定主任职数1名(副科级)。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核定主任职数1名(副科级)。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核定主任职数1名(副科级)。

5.综合行政执法队,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0名,核定队长职数1名(正科级)、副队长职数1名(副科级)。

(三)赵家乡扶贫工作站暂予保留,不计入机构限额,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扶贫工作站站长由乡党委书记兼任,核定副站长职数1名(副科级)。

第八条赵家乡实行派驻管理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所、卫生院、学校,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

第九条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本规定自2020年12月10日起施行。 

办公地点:东乡县赵家乡赵家村朱家社95号赵家乡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715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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