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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执行”发力 千里追“赖”显威力 ——东乡县法院以信用惩戒促履行 以司法担当护诚信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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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乡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兵分两路奔赴浙江杭州、内蒙古包头,千里追踪“失联”被执行人,成功促使两起疑难案件达成和解,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与信用惩戒的叠加效应。

“信用+协作”让“消失的他们”无处遁形

被执行人马某忠,拖欠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及利息57万余元,长期“失联”,被怀疑已外逃外省经营。执行干警根据线索,远赴浙江杭州,与银行工作人员紧密协作,在当地展开排查。最终在杭州某餐厅将准备外出的马某忠成功控制。

起初马某忠态度消极,仅愿支付少量案款。执行干警一路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信用惩戒的严重影响。在强大的法律震慑和信用压力下,马某忠态度逐渐转变,最终当场支付20万元,并与银行达成和解,剩余37万元分期偿还。

此案的突破,是“信用+执行协作”的典型实践。法院与金融机构共享信息、同步行动,让失信者在千里之外也无处可逃。

“信用+科技”精准定位 千里追“赖”不松劲

在另一起案件中,东乡县某村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马某某四,拖欠村委会分红款16万元,长期隐匿行踪,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依托大数据分析和公安协作,最终锁定其在内蒙古包头经营拉面馆的线索。

执行干警连夜奔赴包头,在寒风中潜伏排查,最终在拉面馆内将其成功控制。经教育引导,马某某四认识到失信后果,主动筹措4万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分期履行,案件顺利和解。

此案的成功,体现了“信用+科技”在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精准定位、快速出击,让失信者意识到:逃避执行,只会越躲越难。

“信用+惩戒”让失信者付出代价

近年来,东乡县人民法院将信用建设深度融入执行工作,通过信用预警、信用限制、信用曝光等手段,促使一批“老赖”主动履行义务。同时,法院不断强化跨部门协作,与银行、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形成信用联动机制,让失信成本越来越高、失信空间越来越小。

此次千里追“赖”行动,再次彰显了东乡县法院“失信必惩、惩戒必严”的坚定态度,也让群众看到了司法维护诚信、守护公平正义的决心。下一步,东乡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信用+执行”模式,用足用好信用惩戒措施,不断提升执行质效,用实际行动推动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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