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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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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州办发〔2023〕42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夏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各单位:

《临夏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临夏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我州中医药振兴发展,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并举,实现中医药强州的发展目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健康临夏战略,强化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打造新时代中医药高素质人才队伍,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高地,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特色优势作用更加彰显,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文化等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临夏建设的重要支撑。

三、重点任务

(一)高质量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1.加快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州中医医院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力争年底前康复楼建成投入使用。加强医养结合和康复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州卫生健康委、州发改委负责,州中医医院落实)

2.提升专科专病诊疗水平。围绕中医药诊疗特色突出的专科专病,做优做强优势专科。州中医医院针灸科、骨伤科积极争创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已建成省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的州中医医院康复科、肺病科、脾胃病科,广河县中医医院风湿骨病科、临夏县中医医院骨伤科、东乡县妇幼保健院中医科要持续巩固提升特色优势,充实内涵服务。积石山县中医医院康复科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力争到2025年全州建成17个省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州中医医院在已建成省级区域中医(专科)医疗中心的基础上,持续提升康复服务能力,建设省级中医康复中心。到2025年,全州所有二级公立中医类医院按标准建设康复科。(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负责,各县市落实)

3.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和政县中医院要持续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广河县、永靖县中医医院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到2025年,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建成“两专科一中心”。积极开展中医馆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东乡县锁南社区服务中心,康乐县景古、积石山县癿藏、永靖县岘塬卫生院年底前完成“旗舰中医馆”建设项目,力争到2025年建成21个“旗舰中医馆”。州中医医院积极争取国家名医堂项目,建成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的名医堂。(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负责,各县市落实)

4.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充分发挥中医“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病后防复”的特色优势,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和水平。州中医医院在建成“治未病”中心的基础上,推广普及适宜技术和健康知识,积极开展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试点建设,进一步带动提升我州中医治未病整体服务能力。健全完善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提升临床、康复、护理、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能力,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到2025年,75%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各县市落实)

(二)中西医协同推进发展

进一步发挥中西医协作优势,健全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积极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加强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宜中则中,宜西则西”,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水平。(州卫生健康委、州发改委负责,各县市落实)

(三)培养中医药特色人才

1.大力培养省州县名中医。积极组织开展甘肃省名中医评选活动和州、县名中医评选工作。到2025年,力争获评2—5名甘肃省名中医。在第一批已评选的16名州级名中医的基础上,选拔树立5—10名州级名中医。各县市同步开展本地区名中医评选工作,形成科学合理的省、州、县级名中医梯队。(州卫生健康委、州人社局负责,各县市落实)

2.加大培养中医药优秀骨干人才。积极组织参加全国中医优秀人才研修、中医临床(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等培训项目。充分发挥优秀骨干人才传帮带的作用,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到2025年,积极争取培养全国中医药优秀骨干人才5-10名。州人民医院争取参加国家举办的西学中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培训班,为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培养1-2名优秀骨干人才。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积极培养一批西学中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州中医医院积极申报建设中医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组织开展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各县市落实)

3.传承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通过传承临床经验、培养继承人及指导带教对口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医生,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各县市落实)

(四)弘扬中医药文化

提升中医药文化内涵,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髓,加大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对名医名家、经典医籍、传世名方、道地药材等中医药经典元素,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时代化、大众化、创新性阐释。培育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强化中医药文化传播功能和服务功能。结合健康教育“七进”活动,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创作中医药文化产品,推进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活动,开展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和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活动,做好小儿推拿、耳穴压丸等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中小学校园中医药文化角,提升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州中医医院、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争取创建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到2025年,全州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提升至25%以上。(州卫生健康委、州商务局、州文广旅局、州教育局负责,各县市落实)

(五)中医药传承创新

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活态传承,开展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的整理和利用,加强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力度。积极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方案研究、中医药疗效与作用机制研究、临床循证研究及评价研究,大力推广国家筛选的中医优势病种和中医诊疗方案。支持企业、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协同创新,开展古代经典名方、中药新药、名老中医经典验方等研发,利用院内制剂积极开发中药新药。(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广旅局负责,各县市落实)

(六)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

1.提升中药材种业质量。鼓励和支持中药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设当归、黄(红)芪、党参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开展良种培育扩繁、设施育苗等制种育苗产业,提高中药材种子种苗供应率。完善全省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库及中药资源动态监测数据,建立重点区域常态管理机制。(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各县市落实)

2.规范化种植中药材。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在积石山县、康乐县、永靖县、临夏县、和政县中药材主产县推广绿色标准化种植技术,打造当归、黄(红)芪、党参、甘草、大黄、金银花等中药材绿色标准化药源基地。全面推行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普及应用生态种植技术,提升药材品质;示范推广生态化、野生抚育、仿野生种植技术,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利用物联网技术,整合现有的溯源系统,建立中药材全产业链溯源系统,完善覆盖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中药储存、市场流通等各环节的追溯体系,实现中药材全产业链质量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促进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2025年,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25万亩左右、标准化种植率达到40%,产量10万吨以上,中药农业产值达到10亿元左右。(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林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各县市落实)

3.培育特色中成药大品种。支持鼓励中药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加快信息技术与中药工业深度融合,提高中药工业现代化水平,培育一批临床疗效确切、市场前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大品种,打造当归、黄芪、党参、金银花、柴胡5个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中药特色品种。支持企业利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盘活中药批准文号等品种资源,扩大市场占有率。(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各县市落实)

(七)中医药开放发展

将中医药作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支持优势企业加强与国内知名电商的战略合作,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积极开展合作交流,大力发展中医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组织当归、党参、黄芪、冬花、金银花等临夏地产药材及中药饮片积极参加国内外市场的展示展销活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提升贸易附加值。(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广旅局、州政府外事办负责,各县市落实)

(八)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积极制定实施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形成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改政策体系,总结推广中医药领域好的经验和做法。(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州医保局、州市场监管局负责,各县市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州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协同各县市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紧盯阶段性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把目标任务逐年细化分解,确保每年都取得实实在在的新进展、新成效。

(二)争取项目资金。州直各单位、各县市要把项目建设作为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的重要途径,做好已实施项目的巩固提升,积极争取国家、省上项目建设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建设计划实施的项目进度。结合国家、省上要求积极储备建设项目,形成推动我州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坚实支撑。

(三)开展评估督导。充分发挥各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评估督导方案,强化评估督导结果运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对照方案的职责分工,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各部门要强化对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中医药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各部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增强公众对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认同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对中医药的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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