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 搜全州
  • 搜本站

东乡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东乡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01-11
字号:
收藏

东乡县乡村振兴局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渠道,2021年共发布公开信息46条,主要公开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18条、东西协作和中央定点单位帮扶资金11条、政策落实情况6条、项目库3条、乡村振兴局领导分工及信息公开指南等7条、全州脱贫攻坚先进表彰1条,做到了及时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全面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立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过程中由各股室自行进行了网上上传,专职人员未及时对上传信息进行审核纠正,导致公开的部分信息不符合信息公开标准。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规范管理审核上传、常态更新信息。二是强化学习,对信息公开各项标准进行学习,做到及时公开的同时也要规范公开。

 

      东乡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11日



x
  • 关于2023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 互联网+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