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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东乡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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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编制此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就本单位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县民政局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本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领导机构,指定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局机关各股室、下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查,严格控制信息准确性、涉密性,按照信息类别、审核流程及要求进行发布。 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学习,及时传达贯彻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三)及时更新公开目录。按省、州、县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职能变化情况,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确定了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特别是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编制低保、特困、孤儿等办理流程,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及时解答疑惑。

(四)突出重点,及时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重点围绕民政社会救助领域工作,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民政领域重点工作信息,保证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民政业务开展情况,每月按照社会救助动态管理要求,在乡村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日常工作业务信息。2021年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条。其中:民政信息11条,兜底保障动态管理4条、养老服务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案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案件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二是存在业务股室主动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性不够。

针对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和提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主动督查检查工作,专责人员要具体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文件执行。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日常工作对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定性公开方式,及时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婚姻登记方面。严格规范婚姻登记窗口服务流程执行,加大《民法典》等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全县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办理婚姻登记3388对,其中结婚登记3039补办登记162对,离婚登记180对,补发离婚登记7对。

2.社会组织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州民政局《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支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社会组织239家。其中,社会团体22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家。2021年新申请登记社会组织3家(其中,2家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注销社会团体4家。

3.宣传活动公开。一是我单位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上街头向社会公众宣传和发放政策手册或宣传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二是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宪法日”“法律进农村”等活动,全力开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全年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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