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全知道】东乡县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政策解读
守护职工健康,工会暖心护航!多年来,东乡县总工会扎实推进职工互助保障惠民工程,近几年来,全县累计参保职工超108000人次,理赔金额超510万元,2026年至今续保单位75家、参保职工4512人,累计331名职工顺利获得理赔,理赔金额达40.7万元,真正把工会保障落到每一位职工身上!
为方便全县广大职工清晰了解政策、精准享受福利,现将职工互助保障常见疑问统一梳理解答如下: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工会职工互助保障?
全县60岁(含60岁)以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新业态入会在职职工,均可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集中办理各项职工互助保障业务。
非在职群众无法参与职工互助保障。
二、保障费用由谁承担?保障周期多久?
根据互助保障实施细则,参保费用可通过单位工会经费补贴、单位统筹、职工个人自付三种方式承担。
保障费用一年一缴,统一保障周期为12个月,保障到期后由所在单位统一集中办理续保手续。
三、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包含哪些项目?
东乡县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共设五项保障福利,保障全面且可叠加享受,具体包括:
1.职工医疗综合互助
2.住院津贴互助
3.意外伤害互助
4.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
5.大病困难救助慰问
四、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工会还能二次报销吗?
可以。这是职工医疗综合互助保障的核心优势。
职工住院治疗,或住院后产生慢性病门诊合规医疗费用,在医保、大病保险完成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合规自付费用,可通过工会医疗综合互助进行二次补助报销,有效减轻职工就医经济压力。
五、住院津贴互助如何申领补助?
职工因合规疾病、意外情况住院,剔除免赔天数后,每日可申领对应住院津贴,住院天数越长,补助金额越高。
该保障主要用于弥补职工住院期间的误工损失与日常开支,最多可享受住院津贴5400元。
六、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覆盖哪些场景?
保障覆盖职工日常各类常见意外场景,包含日常摔伤、磕碰、交通事故、上下班途中意外等。
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若发生意外伤残、身故情况,可申领一次性大额互助金。
七、女职工有专属互助保障福利吗?
有专属保障福利。
全县在职女工会会员,可单独参保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针对女性高发重大疾病设置专项保障,会员一旦确诊对应疾病,即可领取一次性专项补助,专属守护女职工身心健康。
八、职工遇大病、意外困难,除报销外还有帮扶吗?
有额外帮扶政策。
按照工会救助慰问实施细则,职工确诊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伤害,或家庭因病致困的,在常规报销补助之外,可额外申请工会大病慰问、临时困难救助,实现报销、补助、慰问三重兜底保障。
九、各项保障福利是否可以叠加享受?
所有保障项目均可叠加享受。
举例说明:职工意外住院,可同时报销意外医疗费、申领住院津贴;女职工确诊特殊疾病,可领取特疾补偿金,同时可享受医疗互助报销,符合条件还能申请工会专项慰问救助。
温馨提醒
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仅面向60岁以内参保在职职工,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统一办理参保、续保及理赔、救助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