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四:东乡县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2-1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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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对象和范围

对全县农村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进行补助。

二、补助标准和方式

结合我县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根据省教育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开办发[2019]197号)要求,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按每生每年3000元(春季1500元、秋季1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通过社保卡直接发放到户,做到应补尽补。在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相关教育资助政策。

三、补助步骤

(一)资料提供

1.在校生证明原件(春季提供春季开学后的在校生证明,秋季提供秋季开学后的在校生证明)、秋季新入学的需提交入学后的在校证明。

2.学生身份证、户主(社保卡主)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社保卡主姓名要和身份证、脱贫户、监测帮扶户截图的姓名一致)

(二)工作步骤

1.补助流程。各乡(镇)要在春季和秋季开学后及时收集雨露计划补助相关证明材料,各乡(镇)要发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和学校的宣传动员作用,做到应补尽补。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家庭学生要在春季和秋季开学后及时开具在校生证明、填写雨露计划补助报名表,分别加盖学校公章,并及时将在校生证明和雨露计划补助报名表原件寄回家里,由家长交村委会或乡(镇),乡(镇)要确定专人对所提交的资料严格审核汇总立即交县农业农村局复审、县农业农村局复审后,将拟补助学生名单反馈给乡(镇),由乡(镇)负责在学生所在行政村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将完成资金拨付和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受益户关联等相关工作。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通过社保卡直接发放到户。

2.公示监督。经审核后的人员名单为拟补助人员名单,要在拟补助人员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以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照片由县农业农村局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核实。

(三)时间安排

各乡镇要在春季3月20号之前,秋季入学的10月20号之前完成资料收集、审核、公示后交县农业农村局复审、资金拨付和受益户关联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