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60139602706/2026-00055 主题分类 东县府办发
发文字号 东县府办发[2026]14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4-15 发布日期 2026-04-15
标     题 关于印发《东乡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乡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4-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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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县府发〔202614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乡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东乡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4月15日

 

东乡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做好2026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根据《临夏州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发育概况

东乡县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带的临夏盆地境内,县域大部分区域被第四系黄土覆盖,地形沟壑纵横,地质灾害非常发育,全县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845处,按灾害类型划分,滑坡745处、崩塌52处、泥石流47处、地裂缝1处,隐患点数量占全州总量的28%。受近年来地震、极端天气和生产生活等扰动,地质灾害凸显出数量多、覆盖面广、隐蔽性强、突发等特点,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6年1~9月,全县降水略偏多。

1~2月:1月降水略偏少,2月降水偏多。

3~5月:全县降水偏少1~3成,3月降水偏少,4月降水略偏多,5月降水接近常年。

6~8月:全县降水偏少,6月降水偏少二成左右,7月降水略偏少,8月降水偏多。

9月:全县降水略偏多。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环境特征和以往以降雨、冰冻春融、农田春灌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加之积石山地震引发次生灾害等重大因素和各类建设项目工程活动,今年地质灾害发生的频度及危害程度相较往年有增长趋势。

1.地质灾害时间分布预测。地质灾害高发期主要在2-4月冰冻消融期和5-10月主汛期,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1月、11-12月为低发期,类型以滑坡、崩塌和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为主。2-4月春季冰冻消融期温度偏高,引发地质灾害风险偏高;5-10月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短时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风险高。

2.地质灾害空间分布预测。1)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低中山区,以锁南镇为中心,沿山岭向县域西部、刘家峡库区、洮河方向及南部巴谢河一带延伸,锁南镇—龙泉镇、北岭乡、汪集镇、凤山乡一线滑坡灾害密度较大。崩塌灾害主要分布于洮河两岸和南部坡体较陡以及工程活动较强烈地段。2-4月春季冰冻消融期引发斜坡类地质灾害可能性较高;5-10月强降雨等因素引发斜坡类地质灾害可能性极高;11月-次年1月为冬季寒冷时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低。2)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洮河、巴谢河、大夏河沿岸,其中,洮河左岸达板镇—唐汪镇一带泥石流分布最为密集,巴谢河、大夏河次之,6-9月强降雨等因素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可能性极高。

三、地质灾害防范期及防范区

(一)防范期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发育规律以及主要引发因素,重点防范期为4-10月,次重点防范期为2-4月,一般防范期为1月、11月、12月。

1.重点防范期:为汛期,防范因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关注6-8月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100毫米以上时段。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做好值班值守、汛期三查“雨前、雨中、雨后”)、汛期驻守、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工作,加密排查和监测频率,对排查出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动态研判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布防,建立台账,逐一落实防灾避险预案,确保灾情早发现、早预防。

2.次重点防范期:为冻融期,防范冻土和积雪较多的斜坡地段及春季灌溉期台缘地段因冻融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3.一般防范期:1月为我县地质灾害低发期,重点注意防范冻胀以及人工切坡建房等活动引发小型崩塌、滑坡。10月中旬-12月底地质灾害相对低发。

(二)重点防范区域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村庄、学校、医院、集市、安置点等人口密集区和靠山靠崖、临沟临坎具有潜在重大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稳定性差、危险性较大、危害范围较广的重点隐患点;积石山地震后加剧隐患点;公路沿线高边坡滑坡、崩塌灾害隐患点;旅游景区可能威胁游客安全的灾害隐患点;其他区域开展的各类项目建设活动等扰动因素,特别是在建公路沿线边坡、矿山采矿、农村地区临山削坡建房形成的高陡边坡、施工建房场地、填方区域为重点防范对象。

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响应及应急处置

(一)气象风险预警响应

1.预警等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对应地质灾害风险极高、风险高、风险较高和风险一般等不同程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2.预警响应工作方案

当预警等级为Ⅳ级(蓝色)时,由乡镇负责人通知群测群防员,注意加强隐患点巡查、监测。

当预警等级为Ⅲ级(黄色)时,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响应,乡镇负责人及群测群防员及时参与,加强隐患点巡查、排查、监测频次。

当预警等级达到Ⅱ级(橙色)时,县自然资源部门立即组织群测群防员、专业监测人员及技术支撑单位驻守技术人员,联合乡镇对预警风险区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监测等工作,并及时告知受威胁区所有人员,提醒其注意防范,做好提前避险转移和启动地质灾害防灾避险预案准备,及时上报县政府及州自然资源局。

当预警等级达到Ⅰ级(红色)时,省自然资源厅地勘处将赴预警风险区指导我县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技术支撑单位驻守人员联合乡镇及群测群防员对预警风险区加强巡查,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征兆,及时发布紧急撤离信号,组织疏散受灾害威胁人员,并将信息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局,启动相应地质灾害防灾避险预案。

(二)应急处置措施

1.人员转移与安置。对威胁区住户实行“一户一清单”强制疏散转移,路线避开冲沟、陡坎。设置临时安置点,发放折叠床、棉被、即食食品,按人均3平方米标准搭建帐篷。

2.交通管制。对损毁道路采取“远端分流、近端封闭”措施,设置绕行标志(间距≤50米),应急车道预留5米宽度供工程车通行。

3.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抢险。1)在滑坡体后缘平行等高线开挖“人”字形导流明沟(截面0.5m×0.5m)进行临时排水,减少地表水下渗。坡脚处布设集水池,配备抽水泵排水。2)削坡减载:对滑坡后缘进行台阶式削方(坡度≤25°),每级坡高4m,弃土堆放于3倍滑距外安全区。3)结构加固:前缘紧急打入φ89mm钢管桩(间距1.5m,深度≥6m),配合沙袋(每袋≥50kg)压脚,单点堆叠高度≤2m。

4.泥石流防治。下游清淤疏通主河道,确保泄洪能力。

5.次生灾害防控。对地面裂缝(宽度≥5cm)采用三七灰土(石灰:黏土=3:7)分层回填夯实,表层覆防渗土工膜(厚度≥0.5mm)

6.应急恢复。优先抢修供水、供电设施,对受损房屋采用砖混圈梁加固,复耕农田需清除淤泥(厚度≥30cm区域翻耕晾晒)

五、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任务

(一)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强化冰冻消融期和汛期前的排查预防,重点排查以城镇、村落、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和重点工程建设区隐患,建立隐患台账,逐一落实监测任务,制定防治方案,落实“六个一”防范措施。

(二)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夯实基层监测预警能力,健全群测群防员+乡镇+县三级防灾网络机制,逐步完善以专业监测为主、群测群防辅助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会商研判雨情、水情、震情,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预报,强化山区乡镇紧急预警信息能力建设,提升灾害预警和排查隐患险情应急处置水平,主动避险撤离受威胁群众,全力做好临灾避让和应急防范工作。

(三)谋划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针对区内稳定性差、危险性大,直接威胁城镇、居民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且不宜搬迁的隐患点争取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对受地震、极端天气影响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以及治理措施相对简单且具有危险性的地质灾害,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排危除险工程进行治理。

(四)全覆盖开展防灾避险演练。全面落实技术队伍驻县支撑制度,紧盯重点隐患点涉及村庄、靠山靠崖和临沟临坎等区域,依托防灾减灾日、世界地球日等节点开展科普宣传和综合业务培训,实现进村入户全覆盖。同时,各乡镇在汛前对所有隐患点100%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干部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自救能力。

(五)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落实全年、全天候、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做到交接班无缝衔接,确保出现重大灾害性天气、重大汛情第一时间发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第一时间组织撤离,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灾。同时,按照“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原则,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坚决杜绝迟报、错报、漏报、瞒报等情况发生。

六、保障措施

(一)全面靠实责任。县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项目治理、统筹协调等工作,县应急管理、交通、住建、水务、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救援物资储备、群众应急安置、道路应急抢险、住房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河湖水库沟道巡查整治、气象风险预警发布等工作,各乡镇要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宣传引导、应急演练、人员转移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二)强化联防联控。按照“管行业必管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工作要求,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密切衔接配合,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坚持强降雨期间“每日会商、每日调度”,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完善群测群防网络机制,形成强大防灾合力。

(三)严格追究问责。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原则,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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