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乡县2025年为民实事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县府办发〔2025〕10号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乡县2025年为民实事办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为民实事办理工作任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8号)精神,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直相关单位制定了东乡县为民实事办理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东乡县适龄女童HPV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2.东乡县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实施方案
3.东乡县百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4.东乡县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5.东乡县2025年便民出行工程实施方案
6.东乡县百名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方案
7.东乡县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8.东乡县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困难群体及家庭就业实施方案
9.东乡县劳务输转工程实施方案
10.东乡县物业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11.东乡县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12.东乡县残疾人关爱专项基金实施方案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
东乡县适龄女童HPV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5年适龄女童HPV疫苗接种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知情、自愿、补贴”原则,对全县无HPV疫苗接种史且无接种禁忌的具有东乡学籍或户籍初一、初二女童(2011年9月1日—2013年9月1日出生)在县内进行HPV疫苗2剂次补助接种。
二、疫苗选择
按照HPV疫苗适用范围和“保基本”原则,可使用国产二价HPV疫苗,家长也可以自主选择其他HPV疫苗。疫苗由省疾控中心配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甘肃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集中价格谈判,县疾控中心在平台上进行线上交易。
三、资金安排
按照180元/人(接种2剂,包含疫苗采购费、接种服务费、冷链仓储运输费)标准,以不超过疫苗总费用为限实施定额补助(差额部分由受种者家长或监护人自付)。具体补助资金以最后确定的接种人数为准,补助经费标准由省、州、县财政按照5∶2∶3的比例分担。
四、具体措施
(一)摸底登记及细化方案(3月)。县卫健局、疾控中心、教育局、妇联和接种单位、学校共同做好HPV疫苗接种知识宣传。县教育局组织辖区学校开展在校初一、初二年级女学生疫苗接种需求摸底统计,汇总上报州教育局。县疾控中心根据辖区应接种的学校数、学生数以及本辖区居住的县内户籍其他女童等信息,合理划分疫苗接种单位,会同县教育局共同制定详细接种计划。
(二)疫苗采购(4月)。各接种单位根据辖区接种计划,制定HPV疫苗需求计划并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进行采购和结算。
(三)疫苗接种(5-11月)。疫苗接种由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且全部在接种单位开展。原则上5月31日前完成首剂次接种,并按照0、6月的程序尽早完成第2剂次接种。接种单位安排好接种时间,医疗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县教育局督促学校将《HPV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发放给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由学生家长(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将各班级具体接种时间、接种地点和疫苗接种要求等相关注意事项,逐一告知每名学生和家长(监护人)。接种时,受种者需提供预防接种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登记簿,由学生监护人或委托人携带《HPV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陪同并按接种流程完成接种。如为委托人,需由家长或监护人出具委托书。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应查验受种者信息,要严格疫苗扫码出入库,做到“三查七对一验证”,确认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一致后,实施扫码接种。接种操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版)》要求开展,接种后打印预防接种凭证。
(四)总结评估(12月)。由县妇联将HPV疫苗接种工作完成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报州政府妇儿工委办。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房克志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妇联、县市场监管局
六、保障措施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资金的筹集及拨付。县卫健局负责医疗保障、社会宣传等,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疾控中心负责疫苗采购、冷链管理、接种实施、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科普宣传、接种随访等。县教育局指导学校做好宣传动员、摸底登记、接种信息对接、学生组织等工作。县市监局负责依法加强疫苗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附件2
东乡县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
入学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东乡县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东乡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5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5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资金安排
资助经费由省级财政安排和团省委向社会募集资金予以保障。
三、具体措施
(一)政策宣传(3-7月)。通过主流媒体以及县政府门户网站、团县委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资助政策。
(二)摸底统计(5月)。结合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团县委联合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全面开展考前摸底统计,建立困难家庭学生报考信息台账。
(三)统计名单(7-9月)
1.县教育局结合招生录取工作,对具有东乡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及时反馈团县委;县民政局分批收集汇总县内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数据,第一批次统计时间阶段为本科录取期间系统在册困难家庭,第二批次为专科(高职高专)录取期间系统在册困难家庭,及时反馈团县委。
2.甘肃省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反馈受资助学生初步名单后,团县委联合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对受资助学生初步名单进行复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团县委对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误后上报团州委。团州委汇总全州拟资助学生名单,经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审核无误后上报团省委。
(四)发放资金(8-9月)。8月22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资助金发放。9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资助金发放。对于因高校补录等特殊原因未及时发放资助金的学生,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逐级审核上报团省委,经省级审核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补发资助金。
(五)跟踪管理(10月)。团县委按照团省委要求对受助学生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团县委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上传至甘肃省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并密切关注资助后未入学的学生,适时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六)学子关爱(长期)。将资助学生纳入团县委、县教育局、县人社局重点联系服务对象,结合大学生“返家乡”“扬帆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资助学生就业帮扶,引导树立正确就业观。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房克志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团县委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1月
六、保障措施
团县委牵头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做好密切配合,严格落实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人。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公平公正。
附件3
东乡县百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行动
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百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行动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开展1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综合互助保障暨送健康活动,赠送互助保障保险和体检1次,劳动者人员涵盖全县范围内从业的快递员、保安、网络送餐员、房产中介员、货车司机等。
(二)开展“工会驿站·骑手之家”联建活动,联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东乡县办事处在锁南、达板的2个工会驿站投放智能充、换电设备。
二、资金安排
(一)投入资金5.2万元,用于1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综合互助保障暨送健康活动,资金由省、州总工会按照每人520元的标准下达。
(二)投入资金30万元,用于“工会驿站•骑手之家”联建活动,每所驿站建设资金15万元,资金由州总工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调配下达。
三、具体措施
(一)选址阶段(3—4月)。县总工会强化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兰州办事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东乡县办事处的沟通协调,做好项目实施的培训指导,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开展驿站选址摸排、名额分配、信息填报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5—9月)。县总工会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按照“一月一进展、一月一汇总”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加强定期会商、跟踪督办、实地调研等,确保项目进度可靠、账实相符。
(三)验收阶段(10月)。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评,组织评估验收后形成工作报告,评估验收不达标的,限期整改。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房克志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中国铁塔临夏分公司东乡县办事处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0月
六、保障措施
县总工会负责项目实施、组织协调、项目具体推进,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使用好项目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东乡县百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项目 人员分解表
| ||||
序号 | 行业分类 | 人数 | 占比 | 备注 |
1 | 保安 | 13 | 13% | |
2 | 快递员 | 27 | 27% | |
3 | 网络送餐员 | 8 | 8% | |
4 | 货车司机 | 50 | 50% | |
5 | 房产中介员 | 2 | 2% | |
合计 | 100 | 100% |
附件4
东乡县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5年农村水利惠民工程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新建200m³小型调蓄水池7座、100m³小型调蓄水池2座、50m³小型调蓄水池1座。
二、资金安排
工程概算总投资169万元。其中已下达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纳入东西协作资金28万元、剩余91万元通过申请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季度。县水务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年度工作方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开工准备。
(二)第二季度。调蓄水池全部开工建设,基础施工、施工。力争完成投资50万元。
(三)第三季度。继续主体施工,安装附属设施。力争完成投资80万元。
(四)第四季度。完成附属设备安装及水池试运行,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工验收。完成投资39万元。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马 宁 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供排水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负责项目前期、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建设进展、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要强化工作举措,细化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适时分析研判、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大工作调度。县水务部门紧盯节点目标,倒排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实施,按照“一月一进展、一月一汇报”建立工作台账,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办公室于每月25日前向县水务局上报任务进展情况。
(三)加强监督指导。县水务局加强监督检查,从前期准备、工程建设、质量管控、实施进展等方面开展跟踪指导,确保既定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5
东乡县2025年便民出行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5年便民出行工程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80公里最急需、最危险路段安防工程。
二、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为156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及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准备(3月)。县交通局制定实施方案,靠实工作责任,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开工准备。
(二)项目实施(4-11月)。县交通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抢抓施工黄金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25年4月中旬开工建设。
(三)项目验收(12月)。县交通局于2025年12月底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组织人员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马文波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原则,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县交通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负责项目前期、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建设进展、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要紧盯节点目标,倒排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6
东乡县百名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
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百名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我县老年人眼健康需求,为120名困难家庭老年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对手术费用给予补助,使符合手术条件的困难家庭老年白内障患者能得到及时手术治疗。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困难家庭老年白内障患者进行全面摸排,对符合条件(原则上矫正远视力低于0.3)的120名困难家庭老年白内障患者,按照“就近、就急、安全、自愿”原则,分期分批安排到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实施手术。
二、资金安排
省卫生健康委协调安排我县项目资金12万元,按每人1000元标准为实施复明手术的困难家庭老年白内障患者予以补助,资金补助到定点医院,主要用于手术患者经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手术患者筛查费用由县人民医院承担。
三、实施范围
全县符合手术条件的困难家庭老年人(原则上矫正远视力低于0.3)。
(一)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特困人员;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
(五)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
(六)其他困难人员。
四、项目内容
(一)手术患者筛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困难家庭老年白内障患者进行全面摸排,组织疑似人员前往县人民医院进行筛查,并对符合条件人员开具困难家庭证明。筛查内容主要包括:视功能检查、眼压测量、眼底检查及手术意愿了解等。
(二)手术准备及实施。对于符合条件的手术患者,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困难家庭证明,并组织前往县人民医院住院接受手术治疗。
五、具体措施
(一)摸清底数,明确对象(3月)。各乡镇人民政府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开展困难家庭老年白内障患者摸排工作,并组织疑似人员前往县人民医院参与筛查,县人民医院筛查符合条件人员,各乡镇老年白内障患者手术完成情况由县卫健局负责统计,并定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分期手术,做好登记(3-11月)。县人民医院依据困难家庭老年白内障患者居住地等情况,按照就近便利、分期分批原则,制定详细的手术时间表,由各乡镇联络员组织患者按时到县人民医院实施手术。县人民医院要做好手术登记工作,并由县卫生健康局汇总上报。
(三)检查验收,总结评估(11月)。11月底前完成州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县卫健局对全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六、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冶丽静 县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完成时限
2025年11月底。
八、保障措施
县财政部门确保省级补助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定点医院,做到专款专用。卫健部门对本辖区的定点医院眼科医护人员进行白内障手术理论和技术操作培训,保障手术治疗效果。
1.东乡县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任务分解表
2.百名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表
3.百名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筛查信息备案表
附表1
东乡县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乡镇 | 手术任务数 | 备注 |
1 | 达板镇 | 15 | |
2 | 锁南镇 | 12 | |
3 | 那勒寺镇 | 10 | |
4 | 河滩镇 | 9 | |
5 | 果园镇 | 7 | |
6 | 汪集镇 | 6 | |
7 | 坪庄乡 | 6 | |
8 | 龙泉镇 | 6 | |
9 | 东塬乡 | 5 | |
10 | 唐汪镇 | 5 | |
11 | 五家乡 | 5 | |
12 | 百和乡 | 4 | |
13 | 赵家乡 | 4 | |
14 | 考勒乡 | 4 | |
15 | 关卜乡 | 3 | |
16 | 春台乡 | 3 | |
17 | 大树乡 | 3 | |
18 | 董岭乡 | 3 | |
19 | 沿岭乡 | 3 | |
20 | 柳树乡 | 2 | |
21 | 凤山乡 | 2 | |
22 | 北岭乡 | 2 | |
23 | 车家湾乡 | 1 | |
合计 | 120 |
附表2
百名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表
县(市)卫生健康局(盖章)
项目执行时间段:2025年_月至月
类别 |
需手术人数 |
已手术人数 |
累计手术人数 |
项目执行进度 |
人数 |
填表人:填表时间:联系电话:
注:本表每月上报一次,请于每月30日前报送本表。
附表3
百名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筛查信息备案表
县(市)
序号 | 基本信息 | 眼科检查及健康情况 |
其他备注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现住址 | 低收入人群类别 |
医保情况 |
联系电话 |
裸眼视力 | 矫正远视力 |
眼压 | 眼部体征(眼睑、结 膜、角膜、前房、晶 状体、玻璃体、眼底 等情况) | 身体健康状况 | 手术计划 (左眼/右眼) |
手术意愿 | ||
1 | ||||||||||||||||
2 | ||||||||||||||||
3 | ||||||||||||||||
4 | ||||||||||||||||
5 |
备注:低收入人群类别分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需要依靠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来维持生计;特困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经脱贫,但仍存在返贫风险,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持续监测和帮扶;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仍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处于贫困的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因为某些刚性支出(如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其
他困难人员:一些其他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如失业人员、下岗职工、残疾人等。
附件7
东乡县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符合条件的省级和美乡村、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2个,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8个,共计10个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
二、资金安排
根据省体育局安排,每个行政村支持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项目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置。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3月)。根据分配名额,结合省级和美乡村、乡村建设示范村和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实际,确定具体项目实施行政村后报州体育局审核。州体育局对项目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进行实地察看,审核通过后报省体育局备案。
(二)项目实施及督导(4-9月)。县文旅局具体组织实施,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村组配合,4月底前开工建设。州体育局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业力量随时进行抽查督导,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三)项目竣工(8月)。8月底前,所有项目竣工。
(四)项目验收(9-10月)。县文旅局会同相关乡镇于9月15日前对项目进行自验,并形成自验报告报州体育局。州体育局于9月下旬对实施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支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冶丽静 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0月
六、保障措施
县文旅局要将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项目调度和资金使用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资金问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附表
东乡县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名额分配表
序号 | 类别 | 建设地点 |
1 | 乡村建设示范村 | 达板镇舀水村、赵家乡墙头村 |
2 | 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 | 凤山乡池滩村、上沟村,柳树乡柳树村、锁南镇马场村、汪集镇包家村、考勒乡坡根村、五家乡卡家村、达板镇拱北滩社区(4号地块) |
小计 | 10 |
附件8
东乡县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困难群体及家庭就业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城镇新增就业为民实事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2025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东乡县数字产业园计划吸纳20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实施范围
1.项目人员范围: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未就业应往届东乡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就业单位:全县教育、卫生机构,社区居委会、基层站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同时,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四)实施步骤
1.征集岗位(3-4月)。县人社局充分利用微信群、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资源,积极进行宣传报道,将自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纳入毕业生招聘补贴范围,广泛征集招聘单位及岗位需求并上报,由州人社局统一向省上争取招聘指标。
2.任务分解(5-7月)。县人社局按省州分解下达的招聘指标,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格,确定招聘用人单位及岗位招聘信息,发布招聘公告。
3.双向对接(8月底前)。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对接,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4.人员上岗(9月1日起)。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上岗,建立管理台账。县财政局根据审核通过的招聘人员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5.检查验收(11月下旬)。县人社局对项目开展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州人社局上报自查报告。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刘康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六)完成时限
2025年11月底。
(七)保障措施
深入落实省州关于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大力推行嵌入式和订单式培训模式,促进培训就业一体化。纵深推进“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业服务能力。组织开展“援企稳岗服务千企”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促进供需对接匹配,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二、800户大龄困难群体及家庭的就业问题
(一)目标任务
2025年我县计划安置800户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吸纳大龄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到基层就业。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800户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二)实施范围
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三)资金安排
通过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和全省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等途径筹集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 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支出,促进城镇新增就业,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1.工作调度:2月开始,县人社局对全县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工作进行摸底,调度推进,确保11月底前完成任务。
2.检查验收:12月上旬,开展项目落实情况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刘康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成时限
2025年11月底。
(七)保障措施
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本镇社区项目实施工作。县人社部门要按照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相关规定,强化业务培训,按月统计调度,严格数据质量管控,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财政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规范管理使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三、落实200户残疾困难群体及家庭的就业问题
(一)目标任务
2025年我县计划开发安置200户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吸纳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到基层就业。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200户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二)实施范围
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兜底,在城镇区域内实现就业。
(三)资金安排
通过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和全省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等途径筹集财政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促进城镇新增就业,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1.工作调度:2月开始,县残联对全县的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工作进行摸底,调度推进,确保11月底前完成任务。
2.检查验收:12月上旬,开展项目落实情况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刘康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县残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成时限
2025年11月底。
(七)保障措施
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本镇社区项目实施工作。县人社部门要按照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相关规定,强化业务培训,按月统计调度,严格数据质量管控,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财政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规范管理使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四、开展技能培训4600人次
(一)目标任务
2025年计划开展培训4600人次,其中: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2900人次,完成劳务品牌订单式培训项目800人次;创业培训300人次;岗位技能提升400人次;爱心理发员200人次。
(二)实施范围
全县范围内有培训意愿和需求的16-55周岁劳动力(其中餐厅服务员年龄在18-45周岁,汽车驾驶B照在20-45周岁)。
(三)资金安排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任务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统筹财政衔接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东西协作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等多渠道资金,有效整合、统筹使用,以资金支出项目分类,分别建立资金支出台账,详细记录各项培训资金去向。详细规划各类培训工作的资金需求,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比例,使其在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发挥最大效益。
(四)实施步骤
1.工作调度:3月开始,各乡镇对全县的职业技能培训群众进行摸底,调度推进,确保10月底前完成任务。
2.检查验收:11月上旬,开展项目落实情况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刘康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成时限
2025年10月底。
(七)保障措施
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本镇社区项目实施工作。县人社部门要按照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相关规定,强化业务培训,按月统计调度,严格数据质量管控,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财政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规范管理使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附件9
东乡县劳务输转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东乡县劳务输转工程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力争每年实现富余劳动力输转9.3万人以上,其中已脱贫劳动力输转5万人以上,创造劳务收入26亿元以上;劳务奖补达到“应补尽补”。
二、具体措施
(一)持续精准动态摸排全县劳务基础数据。各乡镇动态摸底更新辖区劳动力情况,包括劳动力从事行业、务工地点、月收入、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仍未就业劳动力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能培训需求、务工意愿等信息,并分门别类,建立劳动力数据信息库,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县劳务办,县劳务办汇总全县数据信息建立全县劳务信息资源库。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信息全覆盖。一是线上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短信、微信群、直播带岗活动等新媒体方式向劳动力进行岗位信息推送;线下通过送信息入户、赴重点集市及“村民知情大会”开展送政策、送岗位下乡等活动开展岗位信息宣传。二是组织召开招聘会,邀请优质企业参加招聘会,并动员各乡镇、各村社务工能人、劳务带头人、创业带头人,积极带动身边人就业,拓宽就业信息渠道。三是不断优化零工市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零工市场作用,主动提供岗位供求信息、搭建供需平台,指导协议签订,为灵活就业人员和就近就地就业人员以及本地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探索县内企业建立用工余缺调剂机制,支持企业实现共享用工。
(三)持续拓宽就业渠道。一是摸底就近就业用工需求。县劳务办要深入县内重大项目、餐饮旅游等重要行业、支柱产业及乡村就业工厂,按照岗位要求、工资待遇、需求人数进行精准摸底,全面掌握全县用工需求。各项目主管单位与施工单位对接联系,优先吸纳东乡籍务工人员,详细统计并上报已用工人数、其中东乡籍的已用工人数、当前用工缺口人数等,于每月1日及15日报送至县劳务办。针对残疾人员、未就业妇女等弱势群体,通过“培训+订单+就业”的模式,动员居家就业意向的妇女开展手工编制等技能培训,使她们能在家完成订单任务,实现家庭与收入兼顾。二是县劳务办充分发挥劳务工作站和劳务基地作用,派遣专人前往省内外企业对接用工需求,签订用工协议,并制定有序、分批、分时的“点对点”劳动力输转任务分配计划和实施方案,各乡镇需严格按照任务要求,积极组织并动员劳动力,确保完成全年“点对点”输转劳动力2000人以上的目标。
(四)持续做实劳务输转统计数据。一是要把每年劳务输转人员及时全部录入“甘肃省大就业信息管理平台”。二是对“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录入的脱贫务工人员及时跟进动态监测,做到务工信息准确。三是要准确掌握甘肃省大就业信息管理平台录入人数、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录入人数,实现务工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四是及时统计上报月报表、季报、年报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上报工作制度。
(五)构建劳务信息化服务平台。持续完善“东乡就业”等劳务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集成岗位供求信息、技能培训资源、劳务政策解读等多项功能,使劳务人员可以通过平台了解最新的就业信息,企业通过平台发布用工需求,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平台宣传政策信息,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实现信息共享和在线服务。
(六)落实政策保障就业。按照《东乡县2025年劳务奖补实施方案》,把就业奖补政策落实作为促就业、稳就业的重要抓手,通过村民知情大会、村委会广播等,广泛宣传劳务奖补政策,对符合奖补条件的按标准及时兑现劳务奖补,确保实现应补尽补,进一步增强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及稳定性,提高劳务输出效率。
三、保障措施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劳务工作,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劳务工作取得实效。
附表:2025年全县劳务输转任务分解表
附表 2025年全县劳务输转任务分解表 | |||
乡镇 | 城乡富余劳动力输转任务数(人) | 劳务收入(亿元) | |
合计 | 脱贫劳动力输转任务数 | ||
东乡县 | 94000 | 50000 | 260000 |
河滩镇 | 8772 | 3180 | 24190 |
那勒寺镇 | 8153 | 3751 | 22531 |
达板镇 | 11855 | 7040 | 32780 |
果园镇 | 5328 | 3055 | 14757 |
东塬乡 | 4785 | 1983 | 13245 |
龙泉镇 | 4343 | 2378 | 12023 |
唐汪镇 | 4026 | 1141 | 11146 |
锁南镇 | 7039 | 4905 | 19480 |
坪庄乡 | 4343 | 2579 | 12023 |
百和乡 | 3639 | 1926 | 10075 |
汪集镇 | 4534 | 2448 | 12541 |
大树乡 | 2513 | 1919 | 6961 |
春台乡 | 2850 | 1257 | 7873 |
五家乡 | 3418 | 1893 | 9464 |
赵家乡 | 3117 | 1754 | 8621 |
考勒乡 | 3483 | 2020 | 9634 |
关卜乡 | 2624 | 1382 | 7258 |
柳树乡 | 1795 | 814 | 4975 |
董岭乡 | 1950 | 1086 | 5394 |
沿岭乡 | 2126 | 1189 | 5890 |
凤山乡 | 1619 | 1141 | 4460 |
北岭乡 | 1508 | 1125 | 4181 |
车家湾乡 | 180 | 34 | 498 |
附件10
东乡县物业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物业行业领域市场秩序,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促进物业领域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全县物业小区居民生活幸福感,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一年的时间,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违法建设、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等问题,物业服务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物业服务常态长效监管深入推进、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水平全面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普遍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小区停车管理。物业区域规划建设的停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开发企业未出售的车位鼓励以合理价位租售,对已售但未使用的闲置空车位,引导相关业主以合理价位出租,提高车位使用率。利用一些靠近住宅小区的商业综合体的停车场,通过白天晚上错峰使用,充分利用好有限的停车资源。通过租售并举、合理利用、盘活存量车位。加强小区车位管理,整治消防通道、人行道内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停放等现象,取缔违规停车泊位,制定停车管理规约,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合理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车路线,打通小区与街区道路微循环,切实做好物业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引入社会资金,在老旧小区及周边地段规划建设立体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等智能停车设施项目,提高地下和立体空间的利用,基本保障停车需求,有效缓解停车压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治理。集中开展楼道、绿化带、地下室等卫生死角清理整顿,集中开展小区出入口、大堂门厅、电梯轿厢、公告(宣传)栏、标识标牌美化清洁。动员业主全面清理影响楼宇外貌和市容的物品,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面貌;打造“舒适回家路”“活力上班路”。开展“文明餐桌、公筷公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等系列公益宣传和推广活动,培育业主居民友善优雅、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对小区保洁做到“四统一”,即统一作业标准、统一作业时间、统一作业工具、统一作业范围,努力实现住宅小区和城市道路清扫的有机结合,清除保洁死角,提升保洁质量。(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认真排查小区管理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定期巡查检修机制,加大对电梯失修失检、水电气热管网漏损、道路破损、电动车充电、消防等公用设施设备与共用通道、消防通道、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电梯年检制度和安全质检责任,建立电梯维保单位诚信系统,定期向社会公示;实行电梯运行实时在线监测,降低电梯故障率,有效遏制电梯事故的发生;建立电梯日常维护管理台账,做到电梯使用安全有据可查,按规定将维修保养单在电梯内显著位置公示。每年开展一次电梯安全演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和定期清洗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四)全面开展违法违建清理执法行动。着力解决物业小区违章搭建、侵占公共部位、破坏公共绿地、占用消防通道、住改商等突出问题。对违章搭建设施要严格按照规划图纸恢复原貌,对拒不整改的,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从事经营性(小饭桌、学习辅导班、美容美体中心等)活动的场所,依法依规进行取缔。县政府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执法进小区活动,对拒不配合行政执法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配合,对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报告,积极协助执法活动开展。(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政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指定专人专项负责物业星级评定工作,每年对全县各物业公司开展物业服务星级评定,星级评定结果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收费标准等挂钩。对于星级评定较高的企业,在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倾斜;对评定结果较差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决打击物业服务中存在房屋装修垄断装修材料的购买及运输、控制小区装修材料价格、装修合同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供水供电供气等各专业经营单位要制定和实施限期改造计划,过渡实现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减少中间环节,从源头治理擅自停水停电强制收费现象。对接受委托代收水、电、气等费用,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行为要坚决查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提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推动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绿地,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具备物业企业服务条件的老旧小区,可参照物业服务标准,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专业化的有偿物业服务。无物业小区逐一分析研判,根据小区规模大小、位置分布、居民接受程度等不同情况,探索“连片整合、以大带小、先试后买、分步推进”等模式,由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协调组建县属国有物业公司,逐步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100%全覆盖。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用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可用小区地面停车位及公共部位的经营收益弥补物业费用不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
(七)规范公共收益管理。在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公共水电费分摊、收费金额和使用情况等,定期组织和开展物业费收交及公示检查,增强物业费收交的透明度。明确物业管理区域范围,规范公共收益使用范围,明确公共收益财务管理和责任主体,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建立小区公共收益协商机制,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乡镇、社区的监督指导下,明确收益分配比例。业主委员会要在乡镇、社区(村)的指导监督下单独开户建账,依法管理、使用公共收益,每季度公示一次小区经费收支情况。(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马福英 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4月1日一4月30日)。全面启动安排部署活动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对应工作职责,重点推进。利用电视台、网络等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方便快捷的信访投诉渠道,接受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部署执法检查工作。
(二)集中坚阶段(2025年5月1日一10月31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多措并举,压茬推进,强力攻坚。一是3月底前聘请专业人员向业委会成员、社区办事处、居委会负责成立业委会工作人员进行授课,明确业委会成立的实操程序及职能与义务。二是举行物业管理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物业经理人的综合业务素质和法制观念。三是物业企业按照活动要求内容自查自纠,部门全面摸底,认真梳理排查物业行业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以小区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化解问题。四是六月底前,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代表观摩学习,开展互比互促活动,补齐短板。五是开展“回头看”,对管理规范、服务标准、业主口碑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对不积极开展活动、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业主意见大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若发现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其不良行为纳入物业行业诚信档案,记入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1月1日—12月31日)。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发挥正反典型的导向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经验,深入分析物业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研究提出长效措施,形成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成果,推动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查处典型案件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经验材料,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集中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工作组织落实得力,完成任务出色的项目和项目经理人给予计入信用档案并加分或向上级审批部门提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升级等奖励,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住建局为牵头单位,负责全县物业管理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制度建设,系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实行“负总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具体抓,合理调配人员充实物业管理监管力量,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一名责任人,抓好部署推动和督促落实
(二)靠实部门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能部门职责,建立责任清单,加强分工协作,强化责任落实,协同解决物业管理难题,形成物业管理工作的最大合力。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提升工程开展,协调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长效机制,负责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内对开发建设单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的监督;发改部门指导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受理物业服务收费咨询及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管理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对超标准和超范围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小区电梯运行安全监管和投诉处理,督促使用单位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对未取得相关执照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小区安防视频监控,规范居民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秩序,对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要结合小区周边道路实际情况,确定车辆临时停车泊位并做好划线工作;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各部门做好所辖乡镇各类物业服务工作。
(三)加大督导调度。把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作为强化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进行定期督导检查,随机抽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红黑榜”等措施,坚决予以通报、曝光,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落到实处。
(四)构建长效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开展“物业服务提升工程”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设置专栏,开展深度报道,大力营造关心支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开展互学互比互促活动,积极培育品牌企业和优秀示范项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11
东乡县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东乡县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计划对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16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消除困难重度残疾人居家活动、走出家门和融入社会障碍,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动力。
二、资金安排及使用
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改造资金56万元,户均改造标准为0.35万元。
三、改造内容和方式
(一)改造内容。我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应消除残疾人的居家障碍,主要内容包括室内及院内地面硬化平整、台阶的坡化(可加装扶手),低位灶台改造(盲人家庭灶台安装煤气泄漏报警装置)、房门改造、农村厕所改造、坐便器改造,安装卫生间热水器、扶手和抓杆(洗手池扶手、坐便器扶手、淋浴扶手)、浴凳等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急需的相关设施,以及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质量目录清单涉及的内容。
1.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根据残疾程度、活动范围及本人意愿等,着重对厨房、厕所、卧室、卫生间等部位的基础设施进行有针对性改造,包括改门、改坡、改灶、改水、改电、平整地面、厕所安装坐便器和扶手、淋浴间安装低位或活动式淋浴装置、安装热水器等。
2.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根据残疾程度、社会参与度及本人意愿等,在房屋内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配置闪光报警水壶、振动闹铃等聋人无障碍生活用品等。
3.视力残疾人家庭。根据残疾程度、社会参与度及本人意愿等,对主要活动场所平整地面,安装扶手、语音对讲门铃,电脑盲人读屏软件、改造卫生间、改装电器声控开关及配置具有语音提醒功能的生活用品等。为有需要的残疾人配置多功能语言报时钟、语言电子盲表、语言电子计算器和盲人专用电磁炉具等有语音提醒功能的生活用品。
(二)改造方式。根据残疾人特点和个性化需求,将配置辅助器具与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相结合,根据地域环境、地域特点和改造规模,可采取集中改造、个人分散改造并行,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以及《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和发放补贴等多种形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丰富改造工作模式。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马福英 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0月
六、保障措施
1.保证质量,规范管理。县残联严把质量关,使用优质无障碍产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度高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加强对施工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切实保证改造内容和质量。
2.加强监督,抓好落实。对项目资金加强监督,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严禁挪用、变更项目资金、严禁以发放现金、购买不符合改造规定的家电等方式替代项目实施。
3.靠实责任,确保实效。县残联明确专人负责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依照项目改造要求,建立详细完整的项目档案,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无障碍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2
东乡县残疾人关爱专项基金实施方案
为县内困难残疾人提供更全面、更精准的关爱与帮扶,进一步推进我县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社会救助有效供给,设立东乡县残疾人关爱专项基金,以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关爱及救助需求为目标,以强化社会参与、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内容、统筹救助资源为重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关爱工作,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二、资金募集方式
⒈政府投入: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注入100万元资金作为残疾人关爱专项基金的主要来源。为确保资金的规范管理与安全使用,残疾人关爱专项基金在县慈善协会账户下设立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从源头上保障资金的流向清晰、使用合规。
2.社会参与: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慈善协会齐心协力,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踊跃捐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慈善募捐会议等方式,向社会各界传递残疾人的生活现状与需求,激发大家的爱心与责任感,汇聚社会爱心暖流,共同为残疾人关爱事业添砖加瓦。
三、基金救助对象
县内长期居住困难残疾人
四、基金使用范围
基金主要围绕实施残疾人关爱工作项目展开,具体涵盖以下多个方面:
1.专业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业素养高、服务意识强的残疾人关爱专业队伍。通过组织专业培训、学习交流活动等,提升队伍成员在残疾人护理、心理疏导、康复指导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为残疾人提供更专业、更贴心的服务。
2.定期走访探视:对关爱残疾对象定期开展联系、走访、巡查、探视等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身体情况以及实际需求,为后续精准帮扶提供依据,让残疾人感受到社会的持续关注与关怀。
3.政策落实与公益项目推进:帮助关爱残疾对象核实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关心关爱残疾人的公益慈善项目,困难家庭人康复救助、困难家庭残疾大学生资助、以及支持残疾人创业,给予精准性、应急性、过渡性帮扶,推进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地。
4.资源链接与服务提升:帮助关爱残疾对象链接政府和社会资源,整合各方力量为残疾人提供更全面的服务。组织其他社会力量、志愿者参与到残疾人关爱工作中来,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捐赠物资等方式,提升残疾人关爱整体效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5.心理与技能支持:对关爱残疾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克服因残疾带来的心理障碍,调节家庭和社会关系,重构社会支持体系,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开展技能培训、发展生计项目等,提升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和生活技能,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社会竞争力。
6.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关注基层关爱残疾工作中遇到的其他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资金或资源支持,确保基层关爱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为残疾人提供更便捷、更有效的服务。
五、预期效果
1.生活改善:通过基金的救助与扶持,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提供物资援助、生活补贴等,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让残疾人能够获得更好的生活保障,减轻生活压力,享受更舒适、安心的生活。
2.教育提升:资助残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支持。通过设立专项奖学金、助学金,为残疾学生解决学习费用问题;为残疾儿童提供专业的康复训练课程与设备,提升残疾人群体的受教育水平,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就业促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残疾人的身体状况与兴趣爱好,设置多样化的培训课程,如手工制作、电商运营、计算机技能等。帮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或创业,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让残疾人能够凭借自身能力创造价值,融入社会经济生活。
4.文娱丰富:持续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如举办残疾人运动会、文艺汇演、书画展览等。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更多的残疾人能够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展现自我风采。同时,通过这些活动增强社会对残疾人的了解与接纳,营造更加包容、和谐的社会氛围,让残疾人在社会中感受到尊重与关爱。
六、完成时限
2025年6月
七、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马福英 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县妇联,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八、保障措施
1.建立定期公示制度。县民政局每年对基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审计,对基金使用情况每年至少公示一次,将详细的资金收支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有关情况通报捐款单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基金在阳光下运行。
2.建立使用评估制度。县民政局会同残联、财政、审计部门对基金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回访,通过实地调研、与受助残疾人交流等方式,了解基金使用效果,以确保基金的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对基金购买的服务项目,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服务策略,提升服务质量。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基金管理使用不善、审核失真、审批不严造成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基金管理的责任意识,保障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东乡县2025年为民实事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