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乡县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6-11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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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县府发〔202512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乡县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东乡县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月9日

 

东乡县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确保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促进形成保护有力、执行顺畅、管理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24〕52号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国之大者”的政治站位、“长牙齿”的过硬举措、“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彻底抓好土地违法问题发现,严格履行耕地保护生态安全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全62.0625万亩耕地保护目标和49.600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二、工作任务

1.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作为刚性指标,实行“党政同责、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和审查各类建设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行为,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禁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花卉、苗木、草皮、果树等多年经济作物和挖塘养殖等“非粮化”行为。

2.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六个严禁”要求,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严格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新增耕地后期种植管护,明确耕种责任人,落实新增耕地管护费用,严禁新增耕地出现“非农化”、搭荒等现象。加强耕地据荒监测,强化政策引导,督促恢复耕种。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坚决逼制违规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

3.严格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充分运用耕地卫片监管、卫片执法检查等技术手段,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大耕地保护督查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贵任。

、建立网格化巡田体系

全县网格化耕地保护巡田管理责任体系实行县、乡镇、村、社四级管理,划区分片,形成县、乡镇、村、社“四位一体”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体系。

(一)网格化田管员划分

1.县级田管员:以县行政区域为单位建立县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人民政府,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级田管员,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级助理田管员,负责全县耕地保护监管任务。

2.乡级田管员: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乡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乡级田管员,乡(镇)分管工作的副乡(镇)长担任乡级助理田管员,负责本辖区内耕地保护监管任务。

3.村级田管员:以村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村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级田管员,负责本村耕地保护监管任务。

4.社级田管员:以社为单元建立社级网格,由社长担任社级田管员(无村管社社长的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方式明确),负责本社片区内耕地保护监管任务。

(二)网格巡田内容

1.实行“三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做到责任主体明确、网格边界清晰、目标任务具体。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对发现的新增违法问题做到“露头就打、动工就拆、实时报告”的耕地保护体系。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社作为基础网格化田管员,村党支部书记履行耕地保护监管和违法信息上报的职责。各级网格化田管员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涉及重点区城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化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网格化运行,加大巡查、查处力度,及时向上级网格化田管员进行反馈。

网格化田管员职责

1.县级田管员对全县耕地保护负总责,研究解决耕地保护突出问题,负责全县范围内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四级网格化巡田体系建设等工作,定期向州政府报告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开展情况。县级助理田管员是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人,协助解决具体问题,协调、指导、督促乡级田管员和县级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责任,每年调度两次以上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两次以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巡查检查工作。

2.乡级田管员是本乡镇耕地保护具体责任人,组织制定本乡镇网格化巡田工作方案,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健全耕地保护巡田队伍,指导村、社网格化建设,明确管理主体,及时组织分析研判耕地,反馈核实举证、整改情况。指导村级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对村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组织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维护和养护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村级、社级田管员上报的问题线索进行会商,及时作出处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拆除违法建筑,消除违法状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巡田和调度工作,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情况。

3.村级田管员是本村耕地保护具体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指导本村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监督耕地承包经营主体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工作,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工作,管理和维护耕地和永久性基本农田标志牌和界桩,加强农田设施日常管护,对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督促违法当事人消除违法状态,减少群众损失,及时发现、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并上报乡级田管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田和调度工作,每月向乡级田管员报告网格化巡田工作开展情况。

4.社级田管员承担耕地保护网格化现场巡田职责,落实网格耕地保护巡查工作,利用巡田APP开展日常巡查,动态掌握本区域耕地变化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制止与上传报告,制止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建设,及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行为,加强农田设施日常管护。每周至少利用巡田App开展一次巡查工作,每周向村级田管员报告网格化巡田工作开展情况。

(四)网格化巡田工作运行

1.日常巡查。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应对本级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巡查,巡查主要采取全面巡查与重点巡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巡查区城包括国、省道主要公路两侧、基本农田保护区等违法行为易发区,全面巡查区域包括区域内所有耕地。

2.分级处置。社级田管员发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情况简单、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督促自拆或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密切跟踪,防止反弹;对拒不拆除的逐级上报,由乡级田管员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同时上报县级田管员。经协调仍无法处理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综合执法队、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电力、卫生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强制拆除。

3.部门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要积极推进建立违法用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同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破解移送难、执行难、拆除难等问题。

4.考核评价。各级田管员每年度对本级网格化巡田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自评,自下而上逐级开展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要建立考评制度,制定好量化考核指标,促进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管理贵任体系不断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乡级田管员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相关部门(单位)要着力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全面推进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落细落实。

(二)强化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保障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所需经费,耕地保护田管信息平台和巡田App后期运维和云资源租赁费用,村级、社级田管员通讯补助、日常奖励以及年终考核合格以上等次村委会的奖励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并将耕地保护工作成效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对履职到位、表现突出的耕地保护责任人予以奖励,对整改不到位、履职不力、推诿扯皮、失职失责造成本区域耕地保护任务未完成、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突出或被国家通报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乡村积极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耕地保护“六个严禁”,耕地用途“五不得”、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等耕地保护政策,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耕地保护有关政策制度的知晓度、参与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坚决制止各类破坏耕地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

 

附件:1.东乡县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协调机制

   2.东乡县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田管员管理办法

 

附件1 

东乡县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协调机制

为进一步靠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全县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立东乡县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成人员

人:马良佐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级田管员

副召集人:马福英  副县长、县级助理田管员

 员:马俊先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玉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胜利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杨万库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福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晓东  县法院副院长

汪生峰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冯   县发改局局长

马春国  县司法局局长

祁俊华  县财政局局长

汪生福  县人社局局长

陈占祥  县住建局局长

汪佐虎  县交通局局长

马进华  县水务局局长

马含瑜  县文旅局局长

汪佐东  县审计局局长

马小东  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局长

   县林草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二、工作职责

协调机制会议由召集人(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适时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马俊先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主任马文清、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汪佐辉同志担任副主任,具体承担组织协调、工作调度、检查督导、考核评价、通过耕地保护田管信息平合开展巡田数据的内业分析预判,通过WBB端、APP端进行巡田任务分发,抓好宣传培训,承办相关日常事务。

协调机制为临时机构,不列入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协调机制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东乡县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田管员

管理办法


为有效落实我县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制度,激励村、社田管员积极主动巡查,确保耕地保有量,全面提升耕地保护水平,根据《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田管员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主动防控、综合治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将县、乡、村、社划分为四级网格化管理,各级田管员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逐项分解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全员参与、全程监管、全境覆盖、全方位执法的共同监管体系,确保耕地保护田管信息平台和掌上田管App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制止辖区内私搭乱建、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现象发生。

二、管理对象

县、乡、村、社四级田管员

三、管理主体

县级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统筹,各级田管员抓好工作落实,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专项巡查任务,提出合理合法的处置意见,推动落实整改工作,负责各乡级田管员统计的各类线索汇总、梳理、分析研判等工作,并直接向县级田管员(助理田管员)进行报告。各乡级、村级、社级田管员要各司其职,责任到人,从上到下逐级建立巡田管理责任体系,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开展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并及时上报问题线索。

四、日常补助

为调动村、社级田管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巡田App正常运行,为每位村级田管员、社级田管员每年补助200元通讯流量费,每年纳入财政预算,由各乡(镇)负责申请发放。

五、日常奖励

村、社级田管员在日常巡田中对发现的疑似违法占用耕地现象,及时通过巡田App上传至耕地保护田管信息平台,经县级田管信息平台管理员核查属实后,每宗违法线索奖励10元,违法行为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置;对及时有效制止的,每宗违法线索奖励20元。年底由协调机制办公室按照上报的线索件数,申请奖励资金,并由各乡(镇)负责发放。

六、年终考核及年终奖励

年终考核采取百分制,年度考核90以上为优秀、90分至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村委会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年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村奖励2000元,对村委会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年终考核为合格等次的村奖励1000元,由乡(镇)申请,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发放,奖金依法依规用于村级田管员和社级田管员巡田工作。具体考核评分机制如下:

1.村党支部、村委会重视程度高,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达到“有人管、有计划、有制度”,村级田管员和社级田管员签订到位,达到“档案规范、面积准确、制度齐全、责任明确、标志无损毁”。20分)

2.加强村级田管员和社级田管员教育管理,每年对村级田管员和社级田管员落实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有考勤表;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法规政策宣传,有固定的法规政策宣传展板或专栏。20分)

3.村级田管员和社级田管员责任落实、履职到位,村级田管员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社级田管员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并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20分)

4.认真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严格监管各类非农建设项目和设施农业、光伏发电、农家院等用地,违法违规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不得超过本村年度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15%、严禁辖区内乱搭乱建、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现象发生。20分)

5.完成乡(镇)人民政府下达的本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任务,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废旧宅基地复垦、土地开发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落实本乡(镇)集体建设项目(含农民宅基地)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20分)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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