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60139602706/2024-00036 主题分类 东县府办发
发文字号 东县府办发[2024]23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3-30 发布日期 2024-04-15
标     题 关于印发《东乡县劳务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乡县劳务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1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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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县府发〔202423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乡县劳务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东乡县劳务奖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乡县劳务奖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全县劳务产业,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实现稳定就业,持续增加群众收入,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3〕12号)和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23〕3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补对象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外出务工的全县已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在县内就业工厂和帮扶车间务工的东乡籍所有人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奖补标准及程序

(一)劳务输转奖补

1.东西部协作地区:(1济南市:在济南市企业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在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已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务工人员,由就业地人社局负责提供资料(以就业地参加社保月数为准),稳定就业满3个月给予劳务奖补3000元;务工3个月后每增加一个月再给予劳务奖补1000元,另每个月奖励生活补助500元(当年落实劳务奖补和生活补助不超过6个月)。2厦门市:在厦门市企业连续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已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务工人员,由就业地人社局负责提供资料(就业证明),稳定就业满3个月给予劳务奖补3000元,务工满6个月再给予劳务奖补3000元,每人每年累计享受劳务奖补不超过6000元。

2.第三地地区(外)组织输转的已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务工人员,稳定就业满3个月给予劳务奖补2000元、生活补助1000元,务工满6个月再给予劳务奖补2000元,每人每年累计享受劳务奖补不超过5000元。凭个人连续3-6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单、就业证明向县劳务办申请。

3.就近就业(县内):在县内就业工厂和帮扶车间务工的东乡籍人员稳定就业满3个月给予劳务奖补1000元,务工满6个月再给予劳务奖补1000元每人每年累计享受劳务奖补不超过2000元。凭3-6个月以上工资表、用工合同及花名册,由用工单位上报县劳务办审核后落实。

(二)交通费补贴:对申报资料齐全的跨省就业已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务工人员,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600元;对申报资料齐全的县外省内就业已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务工人员,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300元,凭《就业证明》或用工合同或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申报;对无法提供申报资料的已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务工人员,按县外省内就业100元、跨省就业200元的标准分档预付落实,待务工人员返乡补充资料后按原奖补标准补足差额,由乡镇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花名册(乡镇每页盖章)和所需奖补资金需求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劳务办,由县劳务办核对后落实。

(三)县内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对经认定的县内就业工厂和帮扶车间,每年度吸纳已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务工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凭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单、用工合同或就业证明资料向县劳务办申请,由县劳务办核对后落实。

(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补:对全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输转已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务工人员,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且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2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凭务工人员花名册及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单、用工合同或就业证明资料向县劳务办申请,由县劳务办核对后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把劳务奖补政策作为推动群众稳定就业、拓宽增收渠道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劳务奖补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与县内人力资源机构的衔接对接,及时掌握省内外劳务市场需求,及时发布用工信息,组织输转劳动力外出务工,不断提高群众务工收入。

(二)规范标准程序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执行奖补政策和程序标准,对上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出现谎报、错报、漏报等现象,确保佐证资料中务工地址、企业名称、务工时间、联系电话正确无误,确保务工劳动力应补尽补,同时,做好劳务奖补佐证资料存档。县劳务办要加强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对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问题,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严肃问责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县劳务办和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多种渠道,积极搭建网络平台,全力做好劳务奖补政策宣传、引导、动员等工作,为务工人员推送岗位信息、招聘信息、技术指导等各类网络辅助应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东乡县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申请花名册

2.东乡县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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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东乡县劳务奖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