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60139602706/2023-00024 主题分类 东县府办发
发文字号 东县府办发[2023]23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4-10 发布日期 2023-04-20
标     题 关于印发《东乡县劳务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乡县劳务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4-2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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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县府发〔202323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乡县劳务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东乡县劳务奖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0


东乡县劳务奖补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大做强全县劳务产业,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实现稳定就业,持续增加群众收入,根据《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3〕12号)《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91号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23〕3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补对象

赴外务工的全县脱贫户含边缘户劳动力(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县内就业工厂和帮扶车间务工的东乡籍人员,县内就业工厂和帮扶车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奖补标准及程序

(一)劳务输转奖补

1.东西部协作地区济南市:在济南市企业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在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脱贫户含边缘户劳动力务工人员,由就业地人社局负责提供资料(以就业地参加社保月数为准)稳定就业满3个月给予劳务奖补3000元,奖励一次性生活补助1500元;务工3个月后每增加一个月再给予劳务奖补1000元(当年落实劳务奖补不超过6个月)。厦门市:在厦门市企业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户含边缘户务工人员,由就业地人社局负责提供资料(就业证明),稳定就业满3个月给予劳务奖补3000元,务工满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劳务奖补3000元,每人每年累计享受劳务奖补不超过6000元。

2.第三地地区(外)脱贫户(含边缘户工人员由县劳务办通过“点对点”直接输送和人力资源公司向县劳务办报备输送,在省外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给予劳务奖补2000、生活补助1000元,务工满6个月以上再给予劳务奖补2000凭个人连续3-6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单就业证明上报县劳务办,县劳务办审核后乡镇、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落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非劳务办“点对点”输送和人力资源机构报备输送的不纳入奖补范围。

3.就近就业(县内):县内就业工厂和帮扶车间务工的东乡籍人员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且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的,给予劳务奖补1000元,务工满6个月以上且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的,再给予劳务奖补奖励1000元3-6个月以上工资表、用工合同及花名册,由用工单位上报县劳务办审核后落实。

(二)交通费补贴:对跨省就业的脱贫户含边缘户劳动力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600元;对州外省内就业的脱贫户含边缘户劳动力落实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300元(县上统一组织输转并承担交通费的不在重复补助)。以上补贴需凭用工企业出具的《就业证明》和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领取

(三)县内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对经认定的县内就业工厂和帮扶车间,每年度吸纳东乡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单、用工合同资料向县劳务办申请,由县劳务办核对后落实

(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补:对全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全县脱贫户(含边缘户)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且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2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凭务工人员花名册及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单、用工合同资料向县劳务办申请,由县劳务办核对后落实。

、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把劳务奖补政策作为推动群众稳定就业、拓宽增收渠道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劳务奖补工作取得实效。加强与县内人力资源机构、劳务经纪人衔接对接,及时掌握省内外劳务市场需求,及时发布用工信息,组织输转劳动力外出务工,不断提高群众务工收入。

(二)规范标准程序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执行奖补政策和程序标准,对上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出现谎报、错报、漏报等现象,确保佐证资料中务工地址、企业名称、务工时间、联系电话正确无误,确保务工劳动力应补尽补,同时,做好劳务奖补佐证资料存档。县劳务办要加强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对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问题,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严肃问责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劳务办和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多种渠道,积极搭建网络平台,全力做好劳务奖补政策宣传、引导、动员等工作,为务工人员推送岗位信息、招聘信息、技术指导等各类网络辅助应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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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一图速看!东乡县劳务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