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60139602706/2023-00018 主题分类 东县府办发
发文字号 东县府办发[2023]38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7-17 发布日期 2023-07-17
标     题 关于县长、各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关于县长、各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1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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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县府发〔202338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长、各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东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县长、各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马良佐县长: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孔祥科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沿洮河经济带开发建设、综合计划、经济运行、工业和信息化、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建设、应急管理、人力资源、财政税务、交通运输、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劳务输转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东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滩绿色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社保中心、县劳务办、县劳监大队)、县交通局(县运管局、县海事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地震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职校。

协管单位:县审计局。

联系单位:县税务局、县公路段、县国控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县振东公司、东沃公司、东美公司、晟东公司、润东公司)、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邮政公司、烟草局、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县人寿公司、县财保公司。

 强副县长:负责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科技创新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科技局。

协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招商局。

联系单位:县科协。

 凯副县长: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协作、金融方面的工作。联系工青妇方面的工作。

协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

联系单位:县工会、妇联、团委和驻东各金融机构(县人行、信用联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甘肃银行)。

马占福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建设、移民服务、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民族宗教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县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县畜牧发展中心)、县水务局(县供排水服务中心、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南阳渠灌溉所)、县乡村振兴局、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供销社、县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单位:县伊斯兰教协会、县佛教协会、县道教协会、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

杨志君副县长负责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招商引资、生态环保、林草事业、政法综治、城乡建设、依法行政、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发展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招商局、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县公安局(县禁毒办)、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单位:县人武部、县信访局、县武警中队。

汪总领副县长:负责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干部保健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所、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红十字会)、县文旅局(县民族文化艺术团、县博物馆、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民俗博物馆)、县医保局、县志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林家遗址文物保护研究所、县布楞沟村史馆。

联系单位:县文联、县档案馆、县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新华书店。

冶丽静副县长:负责民政双拥、市场监管、商贸流通、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民政局、县市监局(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残联、县园林绿化中心。

联系单位:县工商联。

未列入的单位及机构,随归口管理部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管。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