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乡县第八中学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东乡县教育局向我局申报了东乡县第八中学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我局已组织专家进行了设计方案审查,为了执行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相关规定,履行规划公众参与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现将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东乡县县城南区。
二、规划条件:用地性质:教育用地,(C-1-0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57718平方米,容积率:≤0.5,建筑密度:≤15%,35%≤绿地率,建筑总体高度:≤24米;(A-5-03)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4063平方米,容积率:≤1.1,建筑密度:≤25%,30%≤绿地率,建筑总体高度:≤24米。
三、新建5层1#教学实验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1768.50平方米;新建4层2#教学艺术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5055.0平方米;新建4层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新建多功能厅1栋,建筑面积:826.50平方米;新建1层看台主席台一栋,建筑面积:558.0平方米;新建地下1层消防水池及发电机房2栋,建筑面积:552.0平方米;新建1层门卫一栋,建筑面积:35.0平方米等附属工程;新建5层教师公寓楼1栋,建筑面积:3365.0平方米;新建5层男生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5480.0平方米;新建5层女生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5420.0平方米;新建3层餐饮中心一栋,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等附属工程.
方案指标:(C-1-0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57718平方米,容积率:0.42,建筑密度:11.82%,绿地率:36%,建筑总体高度:20.4米;(A-5-03)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4063平方米,容积率:1.02,建筑密度:24.33%,绿地率:30%,建筑总体高度:18.6米。
公示时间:7天,2022年3月12日至2022年3月18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东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3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东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3室(原东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传真):0930-7121613
邮编:731400 东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