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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召开慢特病“两病”工作推进会议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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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近日,东乡县召开慢特病“两病”工作推进会议。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30余人参加。

会上,组织学习了《关于统一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和认定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了慢特病及“两病”办理、报销等工作。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了全州慢特病病种数量、报销比例等内容。一是相比目前执行的职工20个病种,居民50个病种,职工增加了48种,居民增加了18种。二是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在相应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分别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85%、70%报销;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等10个医疗费用高、参保人员负担重的病种,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三是对患多种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职工和城乡居民均可申报两种门诊慢特病病种,个人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两个病种中最高的限额(具体按最高病种限额分解到可享受月份的金额)与定额(500元)之和。四是门诊慢特病病种需要变更的人员,除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等10个病种外,本年度内已产生费用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不予变更,本年度内未产生费用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可做变更。五是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特病费用实现“一站式”结算。六是根据《关于停止办理腰椎间盘突出慢特病的通知》精神,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州不再申办新的腰椎间盘突出慢病病种,2023年12月31之前已经申办的,继续按原报销标准保障待遇至待遇享受期结束,逐步退出。七是目前我州的慢特病政策为职工可同时享受3个慢特病病种。此次全省政策调整后,当前我州享受3个慢特病病种待遇的职工需三选二,退出一个病种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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