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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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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 年,东乡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规范操作流程,促使各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渠道,2023年共发布公开信息5条,领导分工及信息公开指南等1条,做到了及时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全面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立足统计数据质量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3 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

(四)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县政府网站部门板块发布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二是发挥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局网站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政务公开测评中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培训交流。及时传达州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县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过程中由各股室自行进行了网上上传,专职人员未及时对上传信息进行审核纠正,导致公开的部分信息不符合信息公开标准。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规范管理审核上传、常态更新信息。二是强化学习,对信息公开各项标准进行学习,做到及时公开的同时也要规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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