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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洮河治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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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团体和个人:

本工程是在各河流已建防洪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补齐防洪工程短板,解决防洪薄弱环节,完善流域河流防洪体系,巩固和提高防洪减灾的能力,推动新阶段甘肃水利高质量发展。洮河沿线涉及碌曲县、卓尼县、岷县、临洮县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堤防、护岸级别为4级;其余乡村农防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堤防、护岸级别为5级。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堤防,新建护岸、加固护岸。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现对本工程实施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公示。经初步分析,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1征占地影响

本工程建设范围较广且分散,涉及洮河流域多个市县,按照国家相关补偿标准,各县(区)补偿标准存在一定差异。

群众很有可能对补偿标准存在异议,尤其是靠近行政分界线的群众,对补偿标准的不认同,将会对工程建设征地工作的展开有较大的阻碍作用,因此确定征占地存在一定风险。

2项目管理影响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存在带电、大件运输、边坡开挖、且多在河道内施工等危险性的施工作业活动以及其他突发性的自然灾害等,如不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操作或管理不善,有可能会引起人员伤亡事故,土石方塌方、结构坍塌事故,施工机械事故、施工场地内车辆事故等,因此确定项目管理存在一定风险

3社会经济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周边交通会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区施工车辆的通行一定程度上会增加道路负荷,从而对周边群众的出行产生影响。施工过程总遇到村民的参工参运的要求,如果要求合理,可以予以采纳,如果遇到不合理的要求,应及时向基层政府组织反映,依靠政府的力量化解矛盾。

如您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唐仲福

联系方式:13884001580

 

                                                东乡族自治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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