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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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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取用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拟注销取水许可证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注销取水许可证信息

1.取水权人:河滩水利站,取水工程名称:河滩灌区东干渠,取水地点:东乡县絏湖峡电站引水渠,取水许可证编号:D622926S2021-0033,取水类型:自备水源,取水用途:农田灌溉用水,年许可取水量:927万立方米/年许可有效期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7年12月19日。

2.取水权人:东塬乡塔山村委会,取水工程名称:塔山提灌,取水地点:东塬乡塔山村大夏河边,取水许可证编号: D622926S2021-0014,取水类型:自备水源,取水用途:农田灌溉用水,年许可取水量:26万立方米/年许可有效期为:2021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

3.取水权人:东塬乡塔山村委会,取水工程名称:塔山白许家提灌,取水地点:东塬乡塔山村大夏河边,取水许可证编号: D622926S2021-0006,取水类型:自备水源,取水用途:农田灌溉用水,年许可取水量:19.6万立方米/年许可有效期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7年4月19日。

注销原因:上述3个取水许可证均为河滩灌区取水许可证,河滩灌区为东乡县老灌区,且因原河滩灌区东干渠许可水量超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原取水许可证尚未到期,但灌区运行过程中长期存在水资源指标闲置问题,为落实水资源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政策要求,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取水许可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8号)以及《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压减黄河流域取水许可水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灌区用水量进行重新核定压减,确保大夏河水资源合理分配,待合理分配后又市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新核发河滩灌区取水许可证。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5日。

三、权利告知

自注销决定生效之日起,上述取水许可证正式作废,取水权人应当停止取得取水,待州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新核发河滩灌区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水。

联系单位:东乡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东乡县锁南镇东西大街108号

联系电话:0930-59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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