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水务局关于农村小水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严格落实农村水电站行政责任、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水电站及时更新公示牌,现将农村水电站行政责任、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930-5932022
根据《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严格落实农村水电站行政责任、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水电站及时更新公示牌,现将农村水电站行政责任、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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