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乡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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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县府办发〔2016〕26号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乡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东乡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东乡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

 

根据《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甘卫办规划函﹝2015﹞269号)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甘肃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临夏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20年)》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管理,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全县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

(一)行政区划与人口

东乡县位于甘肃省中部西南面,临夏回族自治州东面。全县辖19个乡、5个镇、229个行政村、1893个合作社,总户数5.55万户,总人口29.82万人,其中东乡族占87.04%。全县总面积1510平方公里。四面环水,境内缺水,植被稀疏,十年九旱,灾害频繁,全县29万多群众分散居住在1750条梁峁和3083条沟壑中,自然资源十分匮乏,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主要经济指标人均水平处于甘肃省、临夏州后列。

(二)居民健康状况

1、人群健康状况:2014年人口出生率15.23‰,人口死亡率7.82‰,人口自然增长率6.82‰,婴儿死亡率7.77‰,孕产妇死亡率29.34/10万,住院分娩率98.06%。人均期望寿命70岁。

2、重点疾病干预情况

1)传染病:2014年传染病报告发病数520例,传染病发病率为178.79/10万;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是:肺结核、乙肝、丙肝、细菌性痢疾、手足口。

2)慢性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患病率不断增加。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患者1.12万人。慢性病成为危害人群健康,消耗医疗卫生资源的主要健康问题。

(三)全县医疗资源状况

全县现有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执法监督机构41所,其中县级有县医院、妇保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地病办、爱卫办、新农合办、药招办、医改办、红十字会、计生协会、县计生站;乡镇卫生院29所,其中,中心卫生院6所,一般卫生院18所,分院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199所。共有医务人员357人,其中医疗人员200人,护理人员157人,病床达到527张,千人拥有病床数达到1.84张,参合农民27.25万人,参合率达98.55%。

全县共有正式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4名,平均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1.02名,按学历分:本科39名,专科142名,中专93名;按职称分:副高10名,中级37名,初级92名;按执业资格分:执业(助理)医师110名,注册护士74名。

(四)全县医疗机构服务状况

2015年门诊服务情况:全县总门急诊人次3.25万人次,其中:县级医院1.2万人次,占36.9%;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760人次,占26.9%;村卫生所室(含门诊部、诊所、医务室)11765人次,占36.2%。医院门急诊分科病人构成前五位依次为内科、妇产科、儿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科、外科。

2015年住院服务情况:全县出院16850人次,其中:县级医院5374人次,占31.8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67人次,占18.2%,转外省州级住院8425人次,占50%。县级医院病床使用率为95%,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41.3%;县级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5天,乡镇卫生院为5.1天。全县住院前五位疾病分别是呼吸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疾病、损伤中毒和外因引起的疾病。县级医院医师人均每日负担诊疗人次数为6.2人次,乡镇卫生院为每日负担10人次。

(五)主要问题

1、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经济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很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国家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增加了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医疗服务对象不仅限于病人,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已成为新的服务群体,医疗服务既要保障基本医疗,又要满足特需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多样化。同时,重大、新发传染病仍在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共卫生安全面临严峻形势,亟需构建健全的医疗救治应急体系;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仍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因素,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给医疗卫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2、医疗资源总量不足。我县的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千人床位数、医师、护士数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医疗服务能力不够强,群众“看病难”、“住院难”问题突出。随着城乡医疗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量将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必然增加,但我县卫生人才匮乏且水平不高,特别是高级人才和农村实用型人才缺乏,加之投入不足、条件滞后、待遇较低,吸引不了人才,一些大中专毕业生又不愿意到农村基层卫生院工作,乡村医生年龄偏大、知识老化,基层卫生院和乡村医生队伍后继乏人。

3、医疗机构结构不合理,医疗资源利用不平衡。我县医疗机构以综合医院为主,无专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辐射能力不强。医院学科建设不平衡,一些急需的专业如儿科、妇产科、感染性疾病科、麻醉、重症医学等专业发展缓慢,影响了医院的整体水平。由于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乡镇卫生院受人员、设施、技术等条件限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入不足、建设标准低,未能充分发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的整体功能。分级医疗制度不健全,以及受群众就医观念的影响,许多本应在基层医疗机构解决的常见病、多发病,涌入二级医院就诊,导致省、州、县医疗机构超负荷运转,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效率和效益不高。

4、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服务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

5、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呈“倒三角”型。全县80%的卫生资源集中在县城,县城80%的资源又集中在县级医院和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尤显不足,而占全县人口80%的农村只有20%的卫生资源。

6、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全县民营医院数量少,现有民营医院属低层次办医,特别是具备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更少。民营医院存在水平低、规模小、功能不全等诸多问题,尚未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竞争、共同促进的格局。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素质为目标,以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药服务为重点,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卫生服务能力,积极适应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建立符合东乡发展需要的卫生体系。到2020年,全县居民健康及卫生服务指标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相应变化,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医疗服务,重点加强社区卫生、农村卫生、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缩小城市与农村卫生条件的差距。坚持科教兴医,重视发挥传统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在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卫生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2、政府主导原则。坚持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市场竞争。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积极引导、统一布局、把握标准、加强管理,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设置。

3、以人为本原则。以保障各族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县各族人民病有所医。

4、成本效益原则。提倡资源共享,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改革,认真解决资源浪费与不足并存的矛盾,遏制片面追求高技术设备涉及重复投资、低效投资的问题。

5、分类指导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遵循国家政策与东乡实际相结合,注重系统长远与近期重点突破相结合,突出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完善基本卫生制度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积极作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正确把握改革原则。

6、公平与效率统一原则。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7、可及性、公平性原则。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易于为群众服务。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和社区范围内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医疗机构,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8、中西医并重原则。遵循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重视和发挥中医药在整个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适应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居民健康需求的比较完善、有效、经济、公平的卫生服务体系和管理体制,改善、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率,使城乡居民的主要健康指标有较大提高。以居民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保障居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落脚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通过实行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服务网络;民营医院、门诊部、诊所等为补充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其达到全县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层次清楚、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效益显著的目标。到2020年,实现县级有标准化综合医院,乡镇有标准化卫生院,村有标准化卫生室,锁南社区有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的目标。

(二)医疗机构配置

1、综合医院

全面推进东乡县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打造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起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设置病床控制在300张以内,打造临床优势专科、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健全完善诊疗科目、夯实临床支撑专科基础。在巩固二级乙等医院的基础上,努力向三级医院发展。

2、中医院

在规划期内完成东乡县中医院的整体建设项目,使中医院建设达到二级丙等医院标准,床位根据《临夏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20年)》,设定在300张内,编制数待床位数审批确定后按1:1.4的比例核定。

3、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机构由政府设置,床位根据《临夏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20年)》,设置在100张以内,编制数待床位数审批确定后一般按与服务人口1:1万的比例核定,原则上人员编制应不少于10名,实现妇保院的妇幼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共同提高。到2020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2‰以下。

4、疾病防治机构

保持现有的疾病控制、地方病、结核病防治机构数量,不新增设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5、紧急医疗救援机构

东乡县急救站挂靠在东乡县人民医院,急救站承担本辖区内的调度指挥及院前急救任务,各乡镇卫生院的急救车辆由县级急救站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完成院前急救队伍建设,完善县级以上医院急诊急救功能。

6、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由政府设置,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设置1所乡镇卫生院,因乡镇撤并或群众居住分散造成当地居民就医不方便的地方,设立卫生院分院。卫生院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主要承担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在提供一般医疗服务的同时,以搞好公共卫生工作为主。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和监管。乡镇卫生院根据其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与一般卫生院的设置比原则上控制在1:3—1:4。县城所在地一般不设卫生院。2015年,乡镇卫生院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60%的乡镇卫生院能开展“三大常规”化验、放射、B超、心电图等检查及15项中医适宜技术业务,中心卫生院能开展一些特色疾病治疗,并具有应急、抢救危重病人的能力。到2020年,100%的乡镇卫生院能开展“三大常规”化验、放射、B超、心电图等检查及15项中医适宜技术,力争90%的病人不出县。

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政府举办为主,按照3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可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社区,可由所在乡镇范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8、医务室

在师生数量600人以上的学校设置一所医务室,配备必需的医务人员及设备和业务用房。

9、门诊部、诊所

门诊部、诊所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补充,按照城镇居民每3000人设置一家,严格控制数量,做到合理布局、规范经营。新设置的诊所布局原则上距已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诊所500米以上。

10、村卫生所(室)

每个行政村设1个村卫生室。对人口超过2000人或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增设1所村卫生室;乡镇所在地的行政村不再设置村卫生室。2015年,村卫生室覆盖率100%,乡村医生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标准化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

11、民营医院

目前我县有民营医院2家(皆在河滩镇内),根据临夏州卫生局《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临州卫〔2013〕20号)要求,鼓励社会资本注资成立民营医院,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技术,高水平,有特色,床位在2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专科医院。争取到2020年,全县民营医院的实际床位数达到全县总量的20%以上。

12、其他诊疗机构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可根据社会需求合理设置其他诊疗机构。

(三)床位配置

2015年全县医院床位数,达到每千人拥有床位3.5张,到2020年每千人拥有床位数达全省中等水平。

(四)执业(助理)医师配置

2015年,每千人配置执业(助理)医师数2人,到2020年达全省中等水平。

(五)注册护士配置

2015年,每千人配置注册护士数3人,医护比达到1:1.5,到2020年达全省中等水平。

四、规划对策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保障规划实施

政府强化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责任,加强领导,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做好规划的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发改局要将医疗卫生设置规划纳入“十三五” 总体发展规划,并根据规划按权限审批医疗机构建设项目;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加大卫生投入,加快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卫计局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机构、人员、技术准入,定期对规划的适宜性进行评价,适时动态调整规划;人社局、编办要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等相关政策,科学核定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为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住建局、规划局要将规划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医疗机构建设用地需求。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

财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对卫生的投入,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且比重逐年提高。到2020年,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的6%以上,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个人卫生总费用控制在30%以下。要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补助政策,完善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机制,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加快公立医院发展,对中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对承担政府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给予政府补偿,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支持村卫生室建设。

(三)深化改革、科学规划,促进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把《规划》的实施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分工协作机制,鼓励县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实现优势互补;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转变服务方式,开展巡回医疗,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开展分级诊疗和社区首诊制试点,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效率和效益;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卫计部门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缩小城乡差别,以“控制数量、扩大规模、提升能力”的原则,避免医疗机构重复设置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努力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要严格按照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审批医疗机构,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资源,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逐步进行整合,合理控制城市等医疗资源密集区域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建立医疗机构管理档案制度,加强医疗机构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实时掌握医疗机构管理动态信息;建立医院评价和评审制度,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准入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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