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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5年东乡县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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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就业创业工作,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激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和企业吸纳劳动力的积极性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措施》甘政〔2022〕33号文件精神,现将东乡县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及注册日期

在我县辖区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截至目前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东乡县户籍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该项支出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当地资金的10%以内安排使用,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可享受一次补贴,已享受过补贴的人员不能重复申请。

申报程序

符合补贴条件人员需提交书面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由经营地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经人社部门审定后,通过东乡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补贴人员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申报所需资料

  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6.“三合一”门头、法人、营业执照实景照片下同

7.东乡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8.东乡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东乡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经本人户籍地所在社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人社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5.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6.“三合一”实景照片;

7.东乡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8.东乡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脱贫劳动力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已脱贫户证明材料;

3.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5.“三合一”实景照片;

6.东乡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7.东乡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自主创业退役军人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退役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6.“三合一”实景照片;

7.东乡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8.东乡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农村户籍证明复印件;

2.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3.返乡农民工证明资料;

4.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5.“三合一”实景照片;

6.东乡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7.东乡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对象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单位;

2.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小微企业;

3.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

4.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2个月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

社保补贴标准

1.单位补贴标准。按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小微企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个人补贴标准。按本人2024年实际缴纳州本级养老保险费不超过100%基数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以社保实际缴费数据为准,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关于公布2024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执行。

申报要求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社保补贴时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劳动合同复印件、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

2.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保补贴时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

3.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社保补贴时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

4.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保补贴时需提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灵活就业书面证明材料、2025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通用凭证加盖东乡县社会保险养老核定专用章、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及开户行行号信息,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未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三、申报地点

  东乡县卫健局二楼人社局215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0-7121752

  四、注意事项

以上所需资料,在东乡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各类人员按申报资料顺序整理成册,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请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相互转告,及时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自公告之日起开始申报,10月30日结束,逾期未申报的,不再予以受理。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次补贴,重复申报无效。

 

   附件:1.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材料

    2.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3.一次性创业补贴材料

                                                 东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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