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东乡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东乡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在全县遴选东乡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该项目资金主要有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企业自筹+地方政府配套三部分构成,政府补助与企业投资比例约1:1。重点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农膜回收利用工程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撑工程在内的五大工程为建设重点。财政投入资金建设内容不能与其他渠道安排的资金重复。
二、建设内容
(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
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或提升改造。
2、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
(二)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开展化肥、农药减施增效、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设施设备配套。
(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在全县结合养殖主体,提升养殖主体秸秆综合利用能力。
三、申报条件
1.现从事种植、养殖、秸秆收储加工等,建设意愿强且有能力承担项目建设自筹配套资金的相关经营生产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个体生产者。
2.申报主体须自愿承担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义务及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3.申报主体具有一定的启动和运营资金基础、有配套自筹能力。
4.申报主体自身要有一定规模的养殖量。筛选规模为:饲养量牛30头以上、羊500只以上、鸡存栏5000羽以上,且有粪污、秸秆等项目相关内容方面的建设提升的必要和需求。
四、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经营主体,于2026年6月20日前报乡镇政府同意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项目申报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其他事项
本次项目遴选工作未说明事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联系人:马文林 13993023984
马进龙 18993000628
东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