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拟推荐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推荐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农领办发〔2025〕29号)文件精神,按照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成效显著、作风信誉优良等评选推荐要求,我办充分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审议,现将拟推荐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期8月4日-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中共东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名单
见附件汇总表.doc。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东乡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7121622
联 系 人:汪亚东
电子邮箱:dxxnyj@sina.com
通讯地址:东乡县锁南镇文化路4号
中共东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