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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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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编制此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就本单位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县民政局认真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阳光民政”。

(一)主动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加大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的申请条件、标准、程序及实施情况,定期公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发放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我局公开信息69条。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起草、审签环节即明确公开属性。完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及时调整公开信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和动态更新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25年度,我局未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民政栏目和政务新媒体功能布局,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利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公开信息,扩大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提升公开意识和能力。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认真研究处理相关意见建议。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呈现形式与人民群众多样化、便捷化的信息需求相比,仍有提升空间。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生动性可进一步增强;二是存在业务股室主动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性不够。

 针对2025年度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和提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主动督查检查工作,专责人员要具体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文件执行。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纳入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交流,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婚姻登记方面。严格规范婚姻登记窗口服务流程执行,加大《民法典》等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全县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截至20251231日,办理结婚证2209对,离婚证142对,补发结婚证283对,补发离婚证7

2.社会组织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州民政局《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支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截至20251231日,共注册登记社会组织223(含民办非企业14家),其中正常运行的社会组织20家,其余189家社会组织为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2025年新申请登记社会组织2家。

3.宣传活动公开。一是我单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上街头向社会公众宣传和发放政策手册或宣传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二是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宪法日”“法律进农村”等活动,全力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全年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

4.信息处理费方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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