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福康小学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东乡县福康小学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乡县福康小学建设项目
项目主体单位:东乡族自治县教育局
建设地点:东乡族自治县那勒寺镇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工程规划用地面积20839.20平方米(31.25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724.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559.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5.00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楼(建筑面积,下同)4639.00平方米;新建实验综合楼2318.00平方米;新建宿舍及食堂3168.00平方米;新建锅炉房100平方米;新建主席台299.24平方米;新建门卫20平方米;新建水泵房及柴发机房180平方米,其中地上15平方米,地下165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包含新建消防水池、化粪池、大门(电动伸缩门)、铁艺大门、1台室外变压器、1台室外变压器、1台柴发机组、旗台1座、通透式铁艺围墙、硬化及道路、校区绿化、人工草坪、塑胶跑道、硅PU场地及室外三网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建设项目总投资4441.8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改薄专项资金及学前教育专项资金。
建设周期:计划建设周期12个月。
项目建设后提升区域教育水平、满足居民教育需求,为区域师生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同时,将进一步改善东乡县教育条件,保障东乡县教育事业的高质高速发展。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相关单位及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但不限于):1、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2、该项目建设实施可能带来的其他影响;3、对该项目的建设态度;4、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三、公示时间及征求公众意见形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反应,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项目主体单位:东乡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系人:马英杰 联系电话:18809309222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