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至井坪高速公路 YJ4 标段项目经理部综合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永靖至井坪高速公路 YJ4 标段项目经理部综合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邮编:7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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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永靖至井坪高速公路 YJ4 标段项目经理部综合场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YJ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建设地点 | 东乡县唐汪镇白咀村。 |
环评机构 | 甘肃泽瑞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永靖至井坪高速公路 YJ4 标段项目经理部综合场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乡县唐汪镇白咀村。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组成,本项目主要分为三大板块,即混凝土拌合站、生活区和钢筋加工区。拌合站主要建设一条混凝土生产线,年产混凝土 10 万立方米,全部用于永靖至井坪高速公路 YJ4 标段建设需求不外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29万元,占总投资的4.2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建设期间应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粉尘采用洒水喷雾装置降尘,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 (二)运营期间产生的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东乡县唐汪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搅拌机、罐车冲洗废水一起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原料配料用水,不外排。 (三)优化产噪设备布局,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区标准要求。 (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规范设置为废暂存区,做好防渗漏措施并设置标识牌,产生的危废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第三方处理。 三 、本项目为永井高速建设配套的综合场站,主要用于服务永井高速建设所需的钢结构和混凝土,服务期满后的恢复期主要包括场地内建筑物拆除、地表硬化层铲除、覆土回填,植被恢复。 四、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建设内容、性质、规模、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改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请东乡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相关职责开展监管工作,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 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必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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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与环评机构采取网上公示信息,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人群代表的意见。我局受理公告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