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7合同段2号拌合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东乡县中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邮编:7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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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7合同段2号拌合站 |
建设单位 |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东乡县考勒乡八十个村东子 |
环评机构 | 甘肃宇合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乡县考勒乡八十个村东子,项目用地面积5358m2,该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配套建设砂石料库、沉淀池、办公用房等。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占总投资的5.4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必须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扬尘管理,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施工道路及时采取硬化、洒水防尘等措施,堆场和运输散体物料车辆需进行遮盖,减少扬尘污染。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 (二)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三)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弃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做到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堆放和丢弃。生活垃圾运至东乡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四)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周边绿化或泼洒抑尘。 (五)工程建设中尽量减少生态面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破坏面进行生态修复,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二、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运营期间在各筒仓设置筒仓滤芯除尘器,搅拌站采用布袋式除尘器,筒库卸料产生的粉尘和搅拌站产生的粉尘,由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口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餐饮污水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搅拌系统及运输罐车清洗用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震设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措施,并设置警示牌,维修机械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公司统一处置。 (五)本项目服务结束后,严格按照恢复方案,将厂区内构筑物进行拆除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三、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竣工后做好环保“三同时”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建设内容、性质、规模、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改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与环评机构采取网上公示信息,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人群代表的意见。我局受理公告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