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2025-2029年)
东乡族自治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调整方案(2025-2029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强噪声污染治理,改善声环境质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东乡县城区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对东乡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划分调整,制定本方案。
一、区划范围
本次区划调整参照《东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确定的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范围,即北起卡黑社,南至污水处理厂,东起白家村,西北至水厂,西南至王家山,规划目标年城镇开发范围建设用地总面积2.97平方千米。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范围为性质明确的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2.97平方千米,与东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保持一致。
二、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及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持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见表1。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时段 | ||
昼间 | 夜间 | ||
0类 | 50 | 40 | |
1类 | 55 | 45 | |
2类 | 60 | 50 | |
3类 | 65 | 55 |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定
0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该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无明显噪声源,区域界线明确,面积不得小于0.5km2。结合《东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县城各区域用地现状特点,不具备声环境功能0类区域要求,因此本次东乡族自治县声环境功能区不划分0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定
本次1类声环境功能区最终划定面积为1.743km2,共划分3个单元:1-1单元、1-2单元、1-3单元,具体描述如下:
1-1单元:环城西路-西北侧城镇开发边界-G568-东西大街(竖)-文化路-商贸街-公园路-县体育场南侧路-新南路(北)-南大街-新南路(南)-锁折路-西南侧城镇开发边界-文化路-西南侧城镇开发边界-环城西路之间的城镇开发区域,该区域总面积0.570 km2,规划主要为住宅用地、教育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社会福利设施和少量商业用地;现状为行政、居住、文教、社会福利和公园绿地。经统计,该区域Ⅰ类用地总面积为0.480km2,Ⅰ类用地占地率84.2%,属于大于70%的混合用地区域,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综上,该单元满足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将其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1-2单元:文化路-东西大街(竖)-G568-北侧城镇开发边界-环城北路-东大路-城镇开发边界-南大街-东西大街(横)-县人民医院东边界-商贸街-文化路之间的城镇开发区域,该区域总面积0.604km2,规划主要为住宅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部分商业用地;现状为居住、行政、文化教育、医疗及部分商业混合用地。经统计,该区域Ⅰ类用地总面积为0.520km2,Ⅰ类用地占地率86.1%,属于大于70%的混合用地区域,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综上,该单元满足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将其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1-3单元:锁折路-新区路-宪法主题公园绿地北边界-民俗路-新区路-新区3#路-S36连接线-下王家遗址公园绿地西南边界-折红路-锁折路之间的城镇开发区域,该区域总面积0.569km2,规划主要为住宅用地、教育用地、公园绿地、商业用地和部分防护绿地;现状为居住、教育、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部分商业混合用地。经统计,该区域Ⅰ类用地总面积为0.441km2,Ⅰ类用地占地率77.5%,属于大于70%的混合用地区域,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综上,该单元满足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将其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定
3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根据《东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心城区不布局工业用地,且仓储物流总用地面积小于0.5km2,此次区划不划分3类区。
(四)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2类声功能区为东乡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内除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其他的居住、商业集市贸易和物流仓储用地等混杂区域,总面积为0.932km2。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根据东乡族自治县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相关规定,将分布于东乡族自治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国道省道二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等交通干线及其边界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区域统一划定为4a类区。交通干线边界为城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以及各级公路的边界线。因铁路不穿过县城,因此不划定4b类区域。
东乡族自治县中心城区现状交通干线见表2所示。
表2 东乡县中心城区现状交通干线统计表
序号 | 交通干线类型 | 道路名称 |
1 | 国道省道公路 | G568公路、S232折红路(王家隧道东出口-锁南隧道西出口)、S36东乡连接线、S309公路 |
2 | 主干路 | 横向:环城北路、东西大街、商贸街、锁折路、民俗路 纵向:环城西路、文化路、公园路(凤凰路)、波斯卓路(平安路)、南园市场路(和谐路)、新南路、南大街、东大路、下王家路、新区3#路、新区4#路 |
3 | 次干路 | 横向:昂堂路、新区1#路、新区2#路、县体育场南侧路 纵向:朵思大街(幸福路)、塔拉路(民主路)、西一路(八号支路)、益民巷路、环城东路、南湖路、新区路 |
本次划分4a类声功能区域距离确定如下:
①相邻区域为1类区域,距离为50m;
②相邻区域为2类区域,距离为35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面积统计
根据划分结果,东乡县城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面积统计结果见表3。
表3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面积统计
声环境功能区划类别 | 面积(km2) | 占总面积的比例 | |
1类声环境功能区 | 1.743 | 58.69% | |
2类声环境功能区 | 0.932 | 31.38% | |
4类声环境功能区 | 4a类 | 0.295 | 9.93% |
合计 | 2.970 | 100% | |
五、附则
(一)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此前发布的有关东乡族自治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规定,凡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二)本方案执行期内,若交通干线两侧临街建筑高度发生变化时,4a类声功能区域距离需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三)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集镇执行 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乡村里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2014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本方案由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东乡县城区0-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2.东乡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1
东乡县城区0-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功能区类别 | 区域编号 | 地理边界范围 | 面积km2 | 规划用地 | 用地 现状 | 噪声执行标准 | |
0类区 | 东乡族自治县城区城镇开发范围内无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故暂不划0类区。 | ||||||
1类区 | 1-1 | 环城西路-西北侧城镇开发边界-G568-东西大街(竖)-文化路-商贸街-公园路-县体育场南侧路-新南路(北)-南大街-新南路(南)-锁折路-西南侧城镇开发边界-文化路-西南侧城镇开发边界-环城西路之间的城镇开发区域 | 0.570 |
1.743 | 规划主要为住宅用地、教育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社会福利设施和少量商业用地,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 | 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 | 昼间:≤55dB(A) 夜间:≤45dB(A) |
1-2 | 文化路-东西大街(竖)-G568-北侧城镇开发边界-环城北路-东大路-城镇开发边界-南大街-东西大街(横)-县人民医院东边界-商贸街-文化路之间的城镇开发区域 | 0.604 | 规划主要为住宅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部分商业用地,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 | 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 | |||
1-3 | 锁折路-新区路-宪法主题公园绿地北边界-民俗路-新区路-新区3#路-S36连接线-下王家遗址公园绿地西南边界-折红路-锁折路之间的城镇开发区域 | 0.569 | 规划主要为住宅用地、教育用地、公园绿地、商业用地和部分防护绿地,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 | 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 | |||
2类区 | \ | 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内除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其他的居住、商业集市贸易和物流仓储用地等混杂区域 | 0.932 | 规划主要为商业服务和集市贸易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居住用地和体育用地等,Ⅰ类和Ⅱ类用地占地率均小于70%。 | 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 | 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3类区 | 根据规划中心城区不布局工业用地,且仓储物流总用地面积小于0.5km2,此次区划不划分3类区。 | ||||||
4类区 | 4a | 主干路:环城北路、东西大街、商贸街、锁折路、民俗路、环城西路、文化路、公园路(凤凰路)、波斯卓路(平安路)、南园市场路(和谐路)、新南路、南大街、东大路、下王家路、新区3#路、新区4#路 次干路:昂堂路、新区1#路、新区2#路、县体育场南侧路、朵思大街(幸福路)、塔拉路(民主路)、西一路(八号支路)、益民巷路、环城东路、南湖路、新区路 国省道公路:G568公路、S232折红路、S36东乡连接线、S309公路等31条道路两侧一定范围:①相邻区域为1类区域,距离为50m;②相邻区域为2类区域,距离为35m。 | 昼间:≤70dB(A)夜间:≤55dB(A) | ||||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