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临夏州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 (第十三批 带*号 2026年6月13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 情况 | |
| 1 | 036 | 群众反映位于东乡县董岭乡麻什湾村的甘肃隆旭源东乡特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新设企业),租赁学仁工厂矿热炉开展铁合金冶炼生产。现举报核实以下问题:一是请核查甘肃隆旭源东乡特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具备有效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二是核查出租方学仁工厂是否依法取得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三是若承租企业证件齐全,但出租方学仁工厂缺失相关环保许可,该设备租赁及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四是该企业冶炼生产过程中,存在将含铬废料藏匿于普通废品中的行为,恳请核查该操作是否违反固废处置、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定,并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反馈核查结果。 | 东乡县 | 其他 重金属 | 经调查核实,一是甘肃隆旭源东乡特种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与东乡县学仁特种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租赁经营合同,利用学仁公司原有13000KVA矿热炉生产铁合金产品,依托学仁公司原有环评批复(甘环审发[2014]37号)。因甘肃隆旭源东乡特种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原辅材料(硅钙石、蛇纹石、兰炭、铬矿石等)、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铁和硅铁铬渣)均与原环评(《临夏市学仁特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原材料无铬矿石、产品为硅钙钡铝)严重不符,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及办理排污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规定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二是2014年8月15日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临夏市学仁特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甘环审发[2014]37号),2018年7月委托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乡县学仁特种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扩建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同年7月30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临夏市学仁特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扩建项目(阶段性)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临州环验[2018]6号),2019年12月18日临夏市学仁特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东乡县学仁特种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因兰州市刘家峡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划分(划分时间2018年12月), 该公司处在兰州市刘家峡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无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仍违规进行生产,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三是相关租赁行为具有法律效应,甘肃隆旭源东乡特种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原料库堆存有铬矿石(南非铬原矿和津巴布韦铬矿石),该公司与天津宝合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威海安迅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订铬矿石购买合同,矿石由天津港陆运至该公司。该公司冶炼生产过程中,会添加一定配比铬矿石。2026年1月1日,该公司与甘肃隆旭源特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分批次将1623.09吨冶炼废渣运往甘肃隆旭源特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目前现场堆放冶炼废渣约90吨(已封存)。2026年6月11日已委托甘肃臻德司法鉴定所对生产冶炼废渣进行采样检测分析,是否违反固废处置、重金属污染,待检测报告出具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是 | 一是东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时安排,成立工作专班,分管负责人组织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县工信局、县信访局等部门全面开展核查办理工作。州生态环境局对办理结果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二是经现场调取环评文件,甘肃隆旭源东乡特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因原材料及产品与原环评严重不符,并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责令该企业停止一切生产活动。 三是责令并督促甘肃隆旭源东乡特种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做好现场堆放冶炼废渣的规范管控,严禁拉运和私自处置;待检测报告出具后,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 四是针对甘肃隆旭源东乡特种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已立案,正在调查取证。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