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 搜全州
  • 搜本站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6000吨纯涤纶缝纫线扶贫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 发布时间:2020-01-07
字号: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批准《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6000吨纯涤纶缝纫线扶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17日至202011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反映。
    联系地址: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

邮  编:731400
    联系电话:0930-7121117
       真:0930-71211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6000吨纯涤纶缝纫线扶贫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甘肃东乡达板经济开发区

环评机构

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新建2座2层轻钢结构生产厂房,建设1条涤纶缝纫线生产线,年生产规模6000t/a,总占地面积40002m2。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3万元,占总投资的0.9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施工期必须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大气扬尘管理,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施工道路及时采取硬化、洒水防尘等措施,堆场和运输散体物料车辆需进行遮盖、密闭。

  (二)强化施工期噪声防治工作。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各项减缓措施,确保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三)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弃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应做到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堆放和丢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达板镇生活垃圾焚烧站处理。生活污水经沉淀用于泼洒降尘,并入城镇污水管网不外排。

(四)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进行作业,尽量减少生态面的扰动和破坏,完工后做好生态修复。

、项目运营期必须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经5套节能锥环型除尘机组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

(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并入城镇污水管网由达板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运营期间对产生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震设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护,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达板镇生活垃圾焚烧站处理;食堂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回收处理。

(五)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做好事故的预防,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六)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足额落实环保投资。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规范验收,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备案。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建设内容、性质、规模、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改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与环评机构采取网上公示信息,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人群代表的意见。我局受理公告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x
  • 关于2023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 互联网+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