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晓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东县府发〔2025〕106号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马晓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任字〔2025〕68号文件精神,经十九届县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于2025年9月28日研究决定:
马晓文同志为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张翼萍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冶丽萍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马小军同志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物业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包进龙同志为县物业指导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唐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马延斌同志为县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马振峰同志为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五家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孟庆源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陈元斌同志为县就业服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马进龙同志为甘肃东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七级职员,不再为汪集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唐雪祎同志为唐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七级职员,不再为百和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马进良同志为汪集镇综合执法队七级职员,不再担任高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汪集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七级职员)职务;
马海成同志为县外出人员服务中心八级职员,不再为县巡警大队八级职员;
马 宗同志为县外出人员服务中心八级职员,不再为县地方道路养护管理站八级职员;
马 剑同志为县慈善协会八级职员,不再为县园林绿化中心八级职员;
陈兰花同志为汪集镇党群服务中心八级职员,不再担任高山乡司法所副所长(百和乡便民服务中心八级职员)职务;
汪生磊同志为汪集镇综合执法队八级职员,不再担任高山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五家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八级职员)职务;
马兰英同志为大树乡党群服务中心八级职员,不再担任高山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主任(大树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八级职员)职务;
马克刚同志为坪庄乡党群服务中心八级职员,不再为坪庄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王 洁同志不再担任县美食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石宏斌同志不再担任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光毅同志不再担任县水质监测中心主任职务;
孟宪煜同志不再担任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腾仁同志不再担任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韩小娟同志不再担任县文化馆副馆长职务;
王春阳同志不再担任柳树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唐致亮同志不再担任果园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马成军同志不再担任董岭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柳兴华同志不再担任河滩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东衡同志不再担任龙泉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文龙同志不再担任高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妥 珍同志不再为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马正贤同志不再为县就业服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马如明同志不再为县水路运输安全管理所七级职员;
马建忠同志不再为五家乡综合执法队八级职员;
汪咏梅同志不再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站八级职员。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