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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主动创稳·铸忠诚警魂】委托公证进高墙 人性服务解民忧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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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凸显人文关怀,提升公证服务半径质效,满足服刑人员公证服务需求,东乡县公证处坚持关口前移,积极推动公证服务进高墙。

近日,家住我县五家乡的杨女士行色匆匆来到县公证处,称其丈夫马某现正在临夏监狱服刑,其名下有一银行卡打来了征地款,该款需要用来偿还债务和生产生活,但因其本人不能到场激活而无法正常支取使用,故找到了县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公证。

 

了解情况后,公证员先对满面愁容的杨女士进行了安抚说道:“监狱的服刑人员,虽然失去了人身自由,但并不影响与其他公民一样享有民事权利和公证服务的资格。”公证员告知杨女士办理委托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细致地审查材料后,按程序受理了案子。随后,公证员前往法院调取了法院终审判决书,调查核实马某在刑罚中包含的罚金已经履行完毕,排除了马某的犯罪行为与此次委托事项的利害关系后,前往监狱提交了相关材料并申请会见,经过公证员和狱方的密切沟通,很快敲定了具体办证日期。

办证当天,公证员按约前往监狱,严格按照程序会面后,公证员向委托人马某告知了办理委托公证的相关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马某同意并签署了委托书及其他公证材料,公证员也第一时间出具了委托公证书并送达至杨女士手中。

东乡县公证处一直坚持服务群众为第一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积极到监狱为服刑人员提供上门公证服务,通过公证服务解决服刑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够安心改造,让其及其亲属充分感受到社会的宽容和温暖,既维护了司法正义,又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发挥了公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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