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东乡族自治县文旅局向我局报送了关于申请办理东乡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东乡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乡族自治县县城,拟用地面积为1.1837公顷,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全民健身中心1座,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米,主体地上二层,总高度12m,结构形式采用框架结构体系,主要建设标准篮球场一个,标准羽毛球场2个,乒乓球室,健身房、舞蹈教室、淋浴间、休息室、库房、设备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法定工作日内反馈县自然资源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东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3室(原东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传真):0930-7121613
邮编:731400 东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