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东乡县东沃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东乡族自治县藜麦加工产业园项目,因设计方案变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决定撤销2023年3月28日由我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2292620230003)号》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规划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