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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农业产业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保障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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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气象局向我局申报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我局已组织专家进行了设计方案审查,为了执行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相关规定,履行规划公众参与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现将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东塬乡牛家村、柳树乡马百户村、董岭乡大山村

二、规划条件:用地性质: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建设用地面积:3299平方米,容积率:≤1.0 ,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高度不高于15米。

三、设计方案及主要内容指标: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299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为246.4平方米其中地上246.4平方米,地下0平方米。方案指标:东塬乡牛家村容积率0.06,建筑密度:6%,绿地率48.94%,建筑最高3.6柳树乡马百户村:容积率0.09,建筑密度:9.26%,绿地率56.46%,建筑最高3.6董岭乡大山村容积率0.08,建筑密度:7.87%,绿地率63.58%,建筑最高3.6

公示时间:7天,202585日至2025811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东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3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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