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乡县果园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东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局报送了关于申请办理东乡县果园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逐步改善巴谢河流域生态环境和流域两侧人居环境、解决居民生活排污问题,全面提升东乡县乡镇和村庄基础设施,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拟在果园镇建设果园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东乡县果园镇红庄村,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00m³/d,拟用地面积为2.61公顷(合39.22亩)。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法定工作日内反馈县自然资源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东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3室(原东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传真):0930-7121613
邮编:731400 东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拟选位置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