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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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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结合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各股室分工负责,狠抓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现将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了医疗保障工作开展。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渠道,2023年共发布公开信息15条,主要公开城乡民居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等医保政策、待遇标准、办事程序,做到了及时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全面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

(四)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县政府网站部门板块发布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二是发挥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局网站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力度,重点推动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是参保群众关心的热点问答、医保查询、费用报销、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认真落实执行“首问责任岗”制度,工作人员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还配备服务桌签、佩戴工作牌,以方便办事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部分股室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够,还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思想,公开内容还不全面,思想认识还不够。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由于我局医疗保障信息公开政策性、时效性、敏感性较强,还存在公开不及时、更新不及时,力度不够大等问题。

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健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不够完善,公开的内容还不够规范,公开的信息内容与《条例》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加强网络载体建设。把县政府政务中心、我局办公室、信息中心作为本单位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来抓,分管副局长专抓信息公开工作,要常抓不懈;办公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题完成此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按时限要求主动完成公开公示。同时,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网络配套设施,重点搞好内网改造,为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对负责和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全面熟悉和熟练操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东乡县医保”公众号等各种渠道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4.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保证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5.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适合我局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各科室和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

6.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医保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7.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对涉密信息做出更具体的规定,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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