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依申请公开

东乡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等有关规定,编制《东乡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东乡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依法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领导分工、联系方式;

2、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工作动态;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东乡县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东乡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xzzzx.gov.cn/)查看。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外,还将视情况采用“法治东乡”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东乡县司法局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东乡县锁南镇城南社区平安路7号

邮政编码:731400

联系电话:0930—7121060

  真:0930-712106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东乡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东乡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请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相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6、不予公开范围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三)收取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7121139

通信地址: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党政统办楼四楼

邮政编码:731400

2.行政复议

1)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司法

通讯地址:临夏市滨河东路林业大厦

邮政编码:730000

2)单位名称: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7121139

通讯地址: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党政统办楼四楼

邮政编码:731400

       东乡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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