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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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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工作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为推动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指导工作;二是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保密法》等进行专题学习;三是通过参加各项法治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学习涉及民政民生工作的重要文件、法规,加强了对“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思考,想到了实处,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的侵蚀,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2.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结合领导干部调整任用,调整完善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充实法治建设工作力量,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涉及民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精心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2023年度,先后专题召开2次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振优化营商发展环境

1.推进“放管服”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坚持“以人民中心”,充分运用公共服务平台和大数据信息手段,规范程序,“服务群众”,落实“只跑一次”,相关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落实落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事效率大幅提高,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减少群众办事的跑动次数。通过梳理办事流程,目前我局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78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确认9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公共服务35项。已纳入政务大厅可办项46项,产生办件项45项;二是由窗口首席代表全权行使审批权,在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即办即结,其他办理程序由本单位职工内部流转办理,真正做到让服务对象只跑一次;三是按照“谁签发谁梳理”的原则,对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明确证照名称、签发层级、证照数据内容和证照类型。梳理结果共计项,涉及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等,州民政局加强对县级民政部门电子证照目录梳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实现“自上而下、统一规范”要求。2023年以来,累计电子证照认领4.2万个。

2.管住管好社会组织。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州民政局《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降低登记门槛,简化办事程序,使我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截止目前,全县经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已发展到219家(暂无商会、行业协会),其中社会团体206家,民非13家。在登记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规范管理,严把登记质量关,指导依照各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各种社会活动,使各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公平,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自2023年以来,新登记成立社会团体3家,民非1家;二是成立了专项行动协作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及时收集并督促整改社会组织不规范行为,形成了全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全查出“僵尸”社会组织1家,分别进行了注销和引导登记。完成了全县1家社会组织章程变更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提升服务承诺效果

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实行服务承诺。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州关于社区减负增效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好城乡社区活动场所挂牌存在数量繁多、杂乱无章、社区负担过重的问题。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机构、宣传、公示、制度等标识牌的使用方式,对基层组织悬挂各类标牌和制度规章进行全面清理,从而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达到标识标牌统一化、规章制度规范化、服务阵地标准化、服务水平精细化的目的;二是公开标准化办事程序。通过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能、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法律依据、服务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全局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的自觉性,建立起民政部门与公众的良好互动;三是严格执行《民法典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修改完善了公开办事、服务承诺对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软件升级全县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2023年办理结婚登记3117对、离婚186对、补发结婚证179对、补发离婚证10对。完成拟废止《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规定》意见建议征询工作

(四)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工作事项公开透明

1.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民生的重大决策事项,我局均按要求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提交县政府审议。2023年以来,先后围绕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等重点工作开展了县直部门的意见建议征求,并按照工作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机制。定期召开办公会,就行政管理事项、经费使用事项、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凡涉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必经党组或局班子集体决策。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将我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政策法规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开,并对外公布了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反映意见建议,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及公信力。

(五)增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1.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在促进信访问题化解上,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细化化解方案、做到见人、见事、见现场。主要领导带头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督促反馈办理结果。2023年以来,累计受理办结省州民政部门转办信访(12345热线)件15件,县级转办196件,已全部按要求办理,无漏办、拖延办理的情况。

2.积极开展法律进村(社)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法律进村(社区)等活动,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婚姻法宣传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广大群众加强对保护未成年人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婚俗观念,营造良好的家风,从而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氛围。

3.探索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等服务。根据婚姻咨询需求,为有意愿的婚姻当事人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关系辅导、家庭关系辅导、婚姻危机干预等服务,帮助当事人解决婚姻矛盾、婚恋困扰、家庭关系处理、人际关系处理等方面的问题。成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调解婚姻矛盾15起。对婚姻家庭中产生的矛盾进行科学分析,提供专业咨询辅导服务,引导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

(六)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围绕保障民生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了民政民生政策,对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公开了全县养老机构、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使民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是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坚持行政复议案件和被复议案件审议会制度,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未收到法院及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制发的意见书。

3.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人大评议有关工作,诚心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评议检查和监督,并积极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还有待加强。一是机关工作人员在学习法律知识上主动意识不强,重视本职业务学习,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存在现用现学现象;二是普法宣传主动意识不强,有执法职能的科室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还存在等靠思想,习惯等上级部署等上级通知,不能积极主动的进行普法宣传;三是普法方式创新上还有待加强。在普法宣传上只立足于常见条幅、电子屏等老旧方式,不能积极开拓创新,利用百姓喜闻乐见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二)民政领域执法能力不足。近年来,仅社会组织领域开展过行政执法工作,对于其他事项执法监管,主要依靠明察暗访、“双随机”抽查、第三方财务审计等方面,更多体现在形式上监管,缺乏对财务、行为、活动等内容实质性监管。同时,与同级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也未有效建立。

(三)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从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自觉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日常工作,不被问责的层面,工作主动性欠缺。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民政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民政系统学法、用法,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立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执法领域培训,加强民政领域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区分民政服务对象,贴近百姓生活,重点抓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深化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建设、养老服务等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帮扶救助体制改革、惠民殡葬改革、农村养老服务改革等事项,提升民政规范化水平。

(二)继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通过交流研讨、专题会议、听取汇报、集中学习等方式,常态化研究、推进全县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亲自抓、亲自问,加强统筹、督促指导,推动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走深向实。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各业务股室将结合工作职责,在政策创制、普法宣传、行政执法方面投入时间、精力,着力打造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机关,提升服务对象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继续增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围绕服务对象现实需求,在养老、救助、基层治理、困难群体保障等领域出台系列含金量较高的制度文件,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工作更加科学优化、高效便民。聚焦社会组织领域的培育监管和执法检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持续加大对社会组织领域的执法力度,着力打击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一批高质量的社会组织。

(四)着力加强和落实重点民生保障。一是扩展救助内容。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并拓展救助内容,推进城乡困难群众解困扶济工作,开展低收入群体帮扶解困工作;二是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批、审核工作;三是深化低保专项治理,强化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聚焦“脱保”“漏保”等清理排查;四是优化救助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维护受助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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