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青春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东县府发〔2025〕94号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青春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东乡县委《关于刘青春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县委知字〔2025〕19号)精神,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研究决定:
刘青春同志挂任东乡县教育局副局长。
挂职时间3年(2025年8月至2028年7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县府发〔2025〕94号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青春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东乡县委《关于刘青春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县委知字〔2025〕19号)精神,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研究决定:
刘青春同志挂任东乡县教育局副局长。
挂职时间3年(2025年8月至2028年7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