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刘青春等同志的通知

来源: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9-25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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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县府发〔202595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刘青春等同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任字〔2025〕63号文件精神,经十九届县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研究决定

刘青春同志聘任为县第三中学校长;

 虹同志聘任为县综合高级中学校长;

温崇祥同志聘任为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刘青春同志聘用期为三年2025年8月至2028年7月);温崇祥同志聘用期为一年半(2025年8月至2027年1月);姜虹同志续聘至2028年8月。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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