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刘青春等同志的通知
东县府发〔2025〕95号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刘青春等同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任字〔2025〕63号文件精神,经十九届县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研究决定:
刘青春同志聘任为县第三中学校长;
姜 虹同志聘任为县综合高级中学校长;
温崇祥同志聘任为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刘青春同志聘用期为三年(2025年8月至2028年7月);温崇祥同志聘用期为一年半(2025年8月至2027年1月);姜虹同志续聘至2028年8月。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