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依申请公开

单位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东乡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9号)和中共东乡县委办公室、东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第二条  东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住建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责调整

(一)县住建局对外加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牌子。

(二)划出的职责。

1.将城乡规划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划给县自然资源局。

2.将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划给州生态环境局东乡族自治县分局。

第四条 县住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及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以及建设科技、技术经济等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县廉租住房资金使用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承担建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州级标准及定额的执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工作。

(五)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等工作。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建设行政执法、建设工程项目执法活动;负责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全县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及房地产机构资质的核准暂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核准;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九)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中央、省州在东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拟定全县建筑节能政策、建筑节能规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负责新建建筑实施节能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既有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减排。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建设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考核定级工作。

(十一)监督国家和省上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二)负责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全县人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十六)总投资4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及工程质量监督书的核发。

(十七)对城市燃气企业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设施的改动审批。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930-7122719

办公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统办1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陈占祥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单位全盘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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