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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乡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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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乡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认真回应公开申请,加强政策解读,细化公开内容,工作透明度、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5条,通过“法治东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原创作品221篇。根据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及时发布法律解读等信息,提升普法针对性,传播法治正能量。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网上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办理流程、时限等,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线上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三)平台保障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发布形式,线上建立了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治东乡”微信公众号为主体,其他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公开的信息公开发布网络,线下加强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方便群众及时查询信息。认真做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公开试点,认真梳理公开栏目、细化项目分类,日常加强平台的信息维护、内容更新等。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2023年共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政务公开测评中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培训交流,及时传达州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县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及时,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培训和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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