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东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委员的公告

来源:东乡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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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推动行政复议充分发挥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专家、律师、学者的作用,提升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根据《东乡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拟建立东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推荐(自荐)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咨询委员会(专家库)的目的意义

 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储备专家作为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有生力量,对涉及特殊专业或者专门问题的行政复议案件,邀请专家库有关专家论证提供咨询意见,是对行政复议案件公平公正审理的重要保障。

 二、基本条件

 推荐(自荐)对象为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领域中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推荐、自荐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满25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能力参与案件的审查、审理或论证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履职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在行政法、部门行政法规、规章等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或者丰富实践经验,具有特定领域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

三、推荐自荐程序

(一)推荐(自荐)方式。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委员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推荐(自荐)者填写《东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委员推荐(自荐)表》,注明擅长工作领域,经本人签字,由所在单位加注推荐意见。提供符合条件的资料,证书等。

(二)报送截止时间。《东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委员推荐(自荐)表》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6月24日前,书面提交至东乡县司法局或发送至邮箱dxxsfjflgw@163.com,证书等原件的PDF格式文件一并发送电子邮箱。

 四、审核确定

(一)拟定推荐名单。由东乡县司法局根据推荐情况,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并结合工作需求,拟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委员的推荐人选名单。

(二)按程序报批。拟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委员人选名单按程序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公告。经批准后,向社会统一公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委员名单。

 联系人:马彩燕  电话:15769398583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委员推荐(自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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